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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仁錄案后續未斷,首都機場(00694)原常務副總被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因涉嫌在安保設備采購中違規操作,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00694.,簡稱“首都機場”)原常務副總經理黃剛正在接受有關部門的調查。

黃剛被認為是中國民用航空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宇仁錄受賄案的主要操盤者。中共中央紀委、監察部1月29日發布的消息稱,宇仁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日前,宇仁錄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本報獲得的消息稱,宇仁錄曾在首都機場采購安保設備時向黃剛打招呼,后者沒有嚴格履行招標程序就采購了宇仁錄“關照”過的以色列一家企業生產的設備,這些設備購進后據稱無法正常使用。宇仁錄和黃剛由此相繼接受調查。

近年來,民航系統腐敗案件頻發,90%以上發生在財務、投資、工程建設、物資設備采購等領域。對這些“高危地帶”完善制度并加強監管,成為民航高速發展過程中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


黃剛被查

去年12月2日,47歲的黃剛向首都機場董事會提出辭去常務副總經理職務,董事會接受其辭任。首都機場當日發布的公告稱,黃剛辭職的原因是“工作調動”。

本報最新獲得的消息稱,黃剛一個月前被“雙規”,目前正在接受有關部門的調查。

首都機場一位高層2月5日對本報表示,黃剛正在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但目前沒有收到他被“雙規”的正式文件或通知。

首都機場另一位高管則表示,尚未聽說黃剛被查之事。他告訴本報,黃剛已離開首都機場,擔任另外一家公司的高級工程師職務,已經與首都機場沒有關系。

首都機場董事會秘書室以 “不在部門工作范圍內”為由,婉拒采訪。截至發稿,首都機場新聞中心沒有回復本報的采訪要求。

作為首都機場管理層的原“二號人物”,黃剛淡出公眾視野已有兩個多月時間。他最后一次在公開場合露面,是2009年11月6日首都機場與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國航機位分配和航班信息維護委托管理協議時,出席簽字儀式并講話。

黃剛1996年至2000年參與了首都機場二期擴建工程管理工作,隨后從國家開發銀行轉入首都機場。此前,他曾任職于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和國家交通投資公司。2000年1月至2003年1月,黃剛擔任首都機場運行管理部經理、總經理助理,2003年1月起升任公司副總經理,2009年1月起出任常務副總經理。

一位曾在首都機場工作多年的人士說,黃剛留給同事的印象是比較能干,頭腦靈活,與上級的關系處理得較好。不過,或許是因為黃剛在銳意進取的同時有些年輕氣盛,他被一些資格較老的同事認為不太尊重老同志。

近期,黃剛被查的消息已在民航業內流傳。本報獲得的消息稱,黃剛與民航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宇仁錄的違紀和涉嫌犯罪行為有關,焦點集中在首都機場近年的一次安保設備采購違規操作上。首都機場母公司首都機場集團,是全國除西藏機場外,唯一一家民航局直屬管理的機場集團。

據悉,宇仁錄曾受同學之托,向負責首都機場安保設備招標的黃剛打招呼,請其對以色列一家公司給予關照。隨后,黃剛沒有履行正常的招標流程,就采購了以色列公司生產的安保設備,其中一部分設備曾計劃用于奧運防爆工作。

目前尚不清楚黃剛在這次采購中是否獲得了好處。

首都機場引進的這批設備據稱屬于假冒偽劣產品,無法正常使用。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時,發現了宇仁錄受賄和黃剛違規操作的線索。2009年11月初,宇仁錄被帶走調查。此時,距離宇仁錄被提拔為民航局副局長,僅三個月時間。

宇仁錄案脈絡

2009年1月29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發布消息稱,經查,宇仁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宇仁錄的上述行為嚴重違紀,并已涉嫌犯罪。決定給予宇仁錄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這是有關部門首次就宇仁錄違紀事件對外公開發布消息。關注這一事件的人士說,公告沒有提及宇仁錄的自首情節,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決定,也讓最初預期宇仁錄違規行為只會在黨內進行處理的人士感到有些意外。

有消息稱,宇仁錄接受調查前,曾向民航局局長李家祥當面交代了自己的違規行為,李家祥指示他向有關部門投案自首。

48歲的宇仁錄1998年6月作為前信息產業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正部級)劉劍鋒的秘書,隨劉劍鋒調往民航總局,繼續擔任劉的秘書。他先后任民航局局長辦公室主任、人事教育司副司長、司長,長期主管民航系統的人事工作。

宇仁錄留給人們的印象是實干、謹慎、隨和,民航局內部人士私下里大多稱呼他為“大宇”。2008年,宇仁錄作為民航局的唯一代表,擔任北京奧組委秘書行政部副部長,主要負責協調管理民航系統涉及奧運的事宜。2009年8月,他被任命為民航局副局長,是當時民航局最年輕的一位副局長。

宇仁錄被“雙開”前,業內流傳的說法主要有兩個,一是他插手了民航華南區域的基建工作,從中收受賄賂。二是在干部提拔任用上有違規行為。不過一位接近民航局的人士稱,盡管宇仁錄長期分管人事工作,但在系統內重要干部的任用和調整上,他更多的是一個執行者的角色。

本報獲得的消息稱,宇仁錄涉嫌犯罪的違規行為,是受同學之托,干預首都機場的安保設備采購,請首都機場原常務副總經理黃剛照顧以色列一家公司。據稱,宇仁錄收受了約280萬元的賄賂,其中包括270萬元的現金和外省一套價值10萬元的房產。

有消息稱,宇仁錄的同學在接受調查時,交代了宇仁錄的受賄行為。也有消息說,宇仁錄的落馬,源于一家美國企業的舉報,這家美國公司曾希望拿下首都機場的安保設備采購訂單,但未獲成功。

高危地帶

宇仁錄是繼首都機場集團原總經理、董事長李培英之后,民航業又一位涉嫌犯罪的高層。李培英2009年2月被法院認定犯受賄罪和貪污罪,其中受賄2661萬余元,貪污8520萬元。法院決定對李培英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民航業近年獲得高速發展的同時,出現了一些違法違規案件。例如,2005年6月,民航華北管理局外事辦原主任楊鳳山因貪污被判刑兩年;2006年10月,原民航總局空中交通管理局財務處財務管理科副科長黃一冰因犯貪污罪被判刑四年。此外,民航華北管理局原局長黃登科正在接受有關部門的調查。

民航局局長李家祥曾在2009年9月召開的民航反腐倡廉建設規律研討會上分析說,資金高度密集和成長空間大,使得民航產生腐敗的機會更多、風險更大、后果更嚴重。他指出,民航近來發生的腐敗案件,90%以上發生在財務、投資、工程建設、物資設備采購等領域。特別是亂投資、亂拆借、亂擔保等“三亂”問題突出,“小金庫”問題突出,工程建設、物資設備采購招投標問題日漸突出。

有人士分析,民航系統“高危地帶”頻出腐敗事件,一方面是因為制度不夠健全,監管難以到位,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即便設有制度,也難以避免行政審批中存在的灰色空間,難以避免個別官員對具體項目的人為干預。

一位民航業內人士說,宇仁錄在民航局多年負責人事工作,2008年還曾擔任北京奧組委秘書行政部副部長,以這樣的身份對下屬打招呼,下屬通常無法拒絕。

目前,民航系統正在采取各種措施加強反腐倡廉工作。其中包括,改革權力過于集中的 “一把手”體制,通過合理分權,規范用權,實現班子內部有效制衡;落實責任,強化上級對下級的監督管理;突出重點,切實加強對重點領域、關鍵部位的管控;強調程序化和公開性,擴大知情權,增加透明度;以科技為支撐,構建智能化監督平臺。

不過對于這些舉措能否根除腐敗現象,業界仍有疑慮。

“如果沒有完善的制度阻止上級領導干預項目,也沒有有效的措施保護那些頂住壓力堅持規定的下屬,那么類似于宇仁錄這樣的事件還可能發生。”前述民航業內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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