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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家拒繳版權費KTV或被追索高額侵權賠償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1-30 13:44


繼2008年第一次大型維權行動之后,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音集協)再出重拳。音集協有關負責人透露,該協會已完成對北京“糖果”等百家KTV的侵權取證工作,近期正醞釀對百家侵權單位提起訴訟。

能拖一天是一天

部分經營者不愿繳費

記者了解到,到目前為止,在音集協2008年的維權訴訟中,所有判決案件均以勝訴告終,已有44家KTV被判侵權,總判賠額逾300萬元。


據從音集協委托收費單位——北京天合新紀元文化有限公司獲悉,至今在京地區仍有三分之一的KTV在沒有繳納版權使用費的情況下使用權利人的音樂作品。拒絕繳納2010年之前版權費的KTV經營單位,除可能面臨高額侵權賠償金外,同時將被按照音集協公布的版權費上限——每間包房每天12元的標準追繳自2007年以來所欠版權費。

糖果KTV有關負責人黃先生日前表示,他們從未收到音集協關于催繳版權使用費的通知,也沒有得到對方要提起訴訟的消息,因此稍感意外,“我們和音集協的合作一直不錯呀。”他說,音集協第一年開始收費時,糖果KTV算是北京繳費最早的公司之一,但此后因為音集協委托其他公司收費以及公司收費人員變動等問題,可能存在一些工作銜接上的問題,“而且版權使用費不像稅費一樣有繳稅通知和期限”,如果與音集協溝通后的確欠繳費用,會積極繳納。”

“兩年時間,卡拉OK版權費的概念正在逐步推廣,大多數卡拉OK經營者都已認識到使用音樂作品就應該向權利人付費。”音集協相關負責人表示,但目前仍有相當一部分KTV經營者遲遲不愿繳納版權使用費,“能拖一天是一天”。

KTV提出異議

版權費去向不明標準過高

2006年年底,國家版權局公布開始對KTV經營單位征收版權費,每個包廂費每天12元,隨后音集協宣布,從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執行此標準。

2008年9月下旬,音集協以警示函的形式向北京約300家KTV發出了繳納卡拉OK版權使用費的通知,要求KTV經營業者務必于2008年10月10日之前主動辦理付費手續,否則,音集協將以訴訟手段追究其法律責任。

但一個月過去,只有30余家KTV與音集協進行了接觸。此后一個月,音集協開始全面維權,對100家沒有繳納版權費的KTV經營單位提起訴訟。

2008年10月29日,第一批3起案件在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包括東方鑫地(北京)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北京娛京紅歌廳、北京東方金柜娛樂有限公司在內的3家KTV被分別索賠20萬元。

對音集協的主張,3家公司的負責人表示不能接受。他們提出繳納版權費用標準和費用去向不清楚。

娛京紅KTV的楊經理根據自身情況算了一筆賬:一年的主要支出包括房租、服務人員的工資、水電費、稅和損耗(每兩年會更新KTV設備等)。對于他們這個投資了1000萬元的KTV來說,20萬元相當于一個月的水電費,占全年支出的2%到5%。

據記者采訪了解,在北京,KTV市場是呈金字塔型的。頂尖規模的KTV比如錢柜和麥樂迪其實是少數,投資較少的小型KTV占到了絕大多數。即使是同樣規模的KTV,經營狀況也有區別。所以如果20萬元立刻繳納,就意味著有很大一部分北京的KTV將會資金周轉不開。

當然,除了賠償數額外,另一個令人不解的是音集協訴訟標的額統一為20萬元。

“KTV收費是按照包房收取,為什么索賠是按照歌曲的數量收取?如果按照這個比例,我的曲庫里有幾萬首歌,是不是就要交幾億元的費用呢?”楊經理認為,按點歌率收費會更公平一些。

有KTV負責人告訴記者,如果收費標準以及后續管理、服務和相關問題能解決,他們會考慮繳費,但在這之前只能觀望。

音集協希望

互相了解訴求解決問題

在2008年第一波維權案中,法院認為音集協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向侵犯所管理音樂電視作品放映權、復制權的侵權人提起訴訟。被訴KTV經營者在點歌機中使用音集協管理的音樂電視作品進行卡拉OK經營,但未征得許可,也未支付報酬。因此,其行為構成侵權,應當承擔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的責任。

據此,法院根據涉案歌曲數量、經營規模等判令KTV經營者分別給付音集協7.5萬元至18萬元的賠償金。

法律界人士表示,此類案件的審理焦點不在于被告是否構成侵權,而在于如何確定賠償數額,從而既維護權利人的利益,又使卡拉OK經營者能正常經營,促進文化產業的發展。

音集協有關負責人說,第一批案件的審結,為建立音樂作品權利人和使用者之間授權和使用的正常秩序發揮了關鍵性作用,也有力扭轉了經營者乃至社會公眾免費享用音樂作品的觀念。“時隔兩年,卡拉OK版權費的使用許可收費環境已經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大多數卡拉OK經營者都已認識到使用音樂作品就應該向權利人付費。”

音集協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音集協訴訟維權的目標也始終如一,就是希望通過法律手段促使卡拉OK經營者支付使用費,讓權利人分享由于使用音樂所帶來的收益,從而有能力投入更多的資金制作更多更優秀的音樂回報社會。從目前的情況看,通過訴訟一方面可以讓KTV緊張起來,正視版權費問題;而更為重要的是,能夠讓雙方互相了解對方的訴求,從而切實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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