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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隆銀行由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轉往主板上市

鉅亨網新聞中心


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本公司向聯交所提出一項申請,以尋求批準176,000,000股已發行股份,根據上市規則第9A章的簡化轉板上市程序,透過由創業板轉往主板上市之方式上市及買賣。聯交所已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就轉板授出原則性批準。

緊接股份在主板上市前,現有股份在創業板之上市地位將予撤銷。股份在創業板(股份代號:8319)之最後交易日為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四日。股份將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起在主板買賣(股份代號: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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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創業板轉往主板上市

茲提述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及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就可能轉板作出的公布。

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六日,本公司向聯交所提出一項申請,以尋求批準176,000,000股已發行股份,透過由創業板轉往主板上市之方式上市及買賣。聯交所已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日就轉板授出原則性批準。

上市規則9A.02條所載有關本公司及其股份所有適用之轉板的先決條件已獲達成。

股份於主板買賣

股份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三日(即股份首次在創業板上市之日)起已獲香港結算接納為合資格證券,可在中央結算系統內存放、結算及交收。在持續遵守香港結算之股份收納規定之前提下,股份將於其開始在主板買賣,繼續獲香港結算接納為合資格證券,可於中央結算系統內存放、結算及交收。中央結算系統下之所有活動須遵從不時生效之中央結算系統之一般規則及中央結算系統運作程序規則進行。

緊接股份在主板上市前,現有股份在創業板之上市地位將予撤銷。股份在創業板(股份代號:8319)之最後交易日為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四日。股份將由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上午九時三十分起在主板買賣(股份代號:0096)。

轉板之影響

轉板將不會影響股份每手買賣單位、股票、股份過戶登記處及股份交易貨幣。為方便參考,股份將繼續以每手2,000股的買賣單位進行交易,有關股份之現有股票將繼續為用作買賣、結算及登記用途之有效法定擁有權憑證。本公司之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為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交易貨幣將繼續為港元。

進行轉板之原因

本公司自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三日起一直在創業板上市。於過去數年,本集團經歷快速發展。董事會相信,股份在主板上市可提升本集團之知名度,以及增加股份之買賣流通量。董事認為,股份在主板上市將對本集團之日後發展、財務靈活度和業務發展有利。董事目前并無計劃於轉板後對本集團之業務作任何重大轉變。

轉板將不涉及本公司發行任何新股份。

創業板購股權計劃

根據創業板購股權計劃之條款,董事會於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有條件終止創業板購股權計劃。於股份之上市地位由創業板轉往主板後,創業板購股權計劃將會終止生效,并不得再根據創業板購股權計劃進一步提呈或授出購股權。自采納創業板購股權計劃以來概無授出購股權。

本公司日後可考慮采納新購股權計劃,該計劃將遵守上市規則。本公司將於適當時作出進一步之公布,及根據上市規則獲取股東批準。

概無由本公司發行將須轉往主板上市之尚未行使的期權、權證或類似權利或可換股權益證券。

發行及處理股份之一般授權

於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五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周年大會由股東授予董事配發、發行及處理新股份之一般授權并無特別指明與創業板上市規則有關連的地方,該項授權將於股份轉板至主板時起繼續生效及具有效力,直至以下較早發生者為止:

(a) 本公司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

(b) 本公司章程細則或開曼群島任何適用法例規定本公司須舉行下屆股東周年大會之期限屆滿時;或

(c) 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大會上通過普通決議案撤銷或修訂該項授權之日。

競爭權益

日本友成實益擁有本公司權益的66%。日本友成的業務范圍包括:(i)注塑模具及各種冶煉工具的設計、制造和銷售;(ii)生產和銷售塑膠產品;(iii)進出口模具及模具配件;(iv)涂層;(v)進口云石;(vi)房地產租賃及(vii)與上述有關的任何其他業務。日本友成的生產和業務運作基地在日本,其制造的注塑模具,主要用於生產車頭燈配件,包括配光鏡及反射鏡、汽車儀表板及其他汽車內部配件。此外,日本友成亦制造供生產空調用的周邊塑膠配件及釣魚用具配件用的注塑模具。

日本友成的權益,分別由Conpri Co. Ltd.擁有約25.8%、?田勝年先生擁有約21.9%、鈴木秋男先生擁有約12.1%、?田惠知子女士擁有約2.1%、?田敏光先生擁有約1.7%、株式會社東京中小企業投資育成擁有30%及日本友成通過購回本身股份擁有約6.4%,經一家日本執業律師事務所確認,根據日本法律,日本友成所購回之股份毋須自其已發行股本中注銷。Conpri Co. Ltd.是一家在日本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由?田敏光先生擁有50%、?田勝年先生擁有30%及?田惠知子女士擁有20%。?田惠知子女士及?田敏光先生分別為?田勝年先生的配偶及兒子。?田勝年先生及?田敏光先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鈴木秋男先生曾為本公司的非執行董事,鈴木先生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六日辭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雖然本集團及日本友成某程度上是從事類似的業務活動,但本集團的業務與日本友成的業務活動各自獨立及有明確的分野。

其中,日本友成的目標市場在地域上與本集團的(為中國大陸、臺灣、香港及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本集團獨家市場」)不同。日本友成生產設施的所在地與本集團的亦不同,且各自獨立。負責本集團和日本友成日常運作的管理層各有不同。董事相信日本友成并無與本集團競爭。雖然董事相信日本友成不會與本集團競爭,但為將本集團的業務與日本友成清楚地劃分,避免日後與本集團的任何競爭,日本友成與其股東(合稱為「契諾承諾人」)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訂立了不競爭契據(「不競爭契據」),據此,每一位契諾承諾人不可撤回地及無條件地向本集團承諾及訂立契諾,每名契諾承諾人將會:

(1) 無論為本身或為任何其他人士、商行或公司均不會,及(倘適用)促使其附屬公司(本公司或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除外)或由契諾承諾人控制的公司無論為本身或作為任何人士、商行或公司均不會,及無論直接或間接(不論作為股東、夥伴、顧問或其他身份及不論是否為圖利、受獎賞或其他目的)於任何時間招徠、干預或設法從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招引任何人士、商行、公司或其知悉的不時或在任何時間為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的客戶或供應商或業務夥伴的機構;

(2) 不論單獨或與任何其他人士、商行或公司進行(包括但不限於進行投資、設立分銷渠道及╱或聯絡辦事處及建立業務聯盟)、參與、從事、涉及或持有與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不時設計、開發及制造精密注塑模具或在本集團獨家市場制造塑膠配件或提供若干塑膠配件組裝及再加工的業務(「業務」)類似或競爭(直接或間接)或很可能競爭的任何業務的權益或於任何方面協助或向其提供支援(不論在財政上、技術上或其他方面)(但向本集團提供協助或支援除外),包括就以上任何一項訂立任何合約、協議或其他安排;

(3) 不向於本集團的獨家市場內的本集團產品組合中任何產品的任何買家或準買家(「客戶」)直接或間接銷售、分銷、供應或以其他方式提供於本集團業務中生產或計劃生產的產品(「本集團產品組合」),及在接獲客戶有關屬於本集團產品組合的產品查詢時,將契諾承諾人所接獲的所有上述商機轉介給本公司或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并提供充分資料,使本公司或本集團任何成員公司可對該等商機達致知情意見及評估;

(4) 倘有關的契諾承諾人知悉或合理地被視為應已知悉有關產品最終將會在本集團的獨家巿場轉售、轉分銷或轉供應以作商業開拓用途,則不會直接或間接銷售、分銷、供應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屬於本集團產品組合的任何產品;

(5) 於接獲本集團的獨家巿場以外的客戶提出任何訂單或查詢屬於本集團產品組合的產品,而有關的契諾承諾人知悉或合理地被視為應已知悉有關產品最終將會在本集團的獨家巿場轉售、轉分銷或轉供應以作商業開拓用途,則有關契諾承諾人會以書面方式知會本集團有關該訂單及查詢,及轉介該客戶直接就有關產品訂單與本集團聯絡;

(6) 不做或不宣稱可能會損害任何一家本集團成員公司聲譽,或可導致任何人減少與任何一家本集團成員公司的生意額或尋求改善與任何一家本集團成員公司的貿易往來條款的事情;及

(7) 不誘使或引誘或設法誘使或引誘本集團的任何雇員或顧問終止其與任何一家集團成員公司的的雇用或委任。

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日,日本友成之股東與本公司訂立補充契據,其確認盡管股份自創業板轉往主板上市,不競爭契據仍具十足效力及作用(「補充契據」)。

董事確認,自本公司於創業板上市起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團、日本友成及其股東已全面遵守不競爭契據所載之承諾。

除以上披露外,本公司控股股東及董事并無於任何與本集團業務構成競爭或可能構成競爭之業務中擁有權益。

管理潛在利益沖突而采納的企業管治措施

本公司已并將繼續采納以下措施,以確保良好企業管治常規,并提升於轉板後之透明度。

(i) 獨立非執行董事將每年審閱日本友成之股東就遵守不競爭契據及補充契據項下之不競爭承諾的情況;

(ii) 日本友成之股東承諾向獨立非執行董事提供其進行年度審閱及執行不競爭契據和補充契據項下之不競爭承諾所需的所有資料;

(iii) 本公司將於年報中披露獨立非執行董事就遵守及執行不競爭契據及補充契據項下之不競爭承諾的情況之審閱事宜作出的決定;及

(iv) 日本友成之股東將於年報中就遵守不競爭契據及補充契據項下之不競爭承諾的情況作出年度聲明。

獨立於控股股東

董事認為本集團可獨立於控股股東及其聯系人經營,理由如下:

管理獨立及經營獨立

雖然控股股東在轉板後仍擁有本公司的控制權,但本公司有全權獨立決策及經營業務。本公司透過附屬公司擁有經營其業務所必需的一切相關執照及╱或批文,并且有充足資本、設備及人員獨立於控股股東經營業務。

本公司的管理及經營決策由執行董事與高級管理層負責,他們對本公司所從事的行業有豐富經驗。此外,本公司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將於董事會的決策過程中作出獨立判斷。

除了三名非執行董事?田勝年先生、?田敏光先生及小泉伸一先生同時亦為日本友成的董事外,董事或本集團高級管理層均并無參與日本友成的日常營運。

本集團與控股股東或其聯系人之間的持續關連交易,均符合創業板上市規則。董事將確保於轉板完成後,本公司就此等持續關連交易會遵守上市規則規定的申報、公布、每年審閱及獨立股東批準的條文。基於上述理由,董事認為本公司在管理及業務營運方面均獨立於控股股東。

行政獨立

本集團有本身的能力及人員執行一切必要的行政工作,包括財務及會計管理、存貨管理及研究與開發。除本公布披露者外,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均獨立於控股股東。

財政獨立

本集團有本身的財政管理系統,有能力獨立於控股股東處理財政工作。董事相信本集團可向外界集資而毋須倚賴控股股東。根據本公司最近期的中期報告截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欠日本友成一筆人民幣4,200,000元之款項,董事確認有關結余將於轉板前全數清算。

備查文件

下列文件可於聯交所網站(網址http://www.hkgem.com)及本公司網站(www.yusei.cn)供閱覽:

(a) 截至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財政年度的本公司董事會報告及年報;

(b) 二零一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的本公司第一季度報告;

(c) 本公司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d) 本公司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三日的通函,有關批準發行股份之一般授權、紅股發行及重選退任董事;

(e) 本公司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的通函,有關采納新章程細則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f) 本公司二零一零年六月三日的補充通函,有關采納新章程細則;

(g) 本公司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的公布,有關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四日舉行的股東特別大會的結果;

(h)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報告;

(i) 本公司截至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止九個月的第三季度報告;及

(j) 本公布日期前本公司根據創業板上市規則規定需要刊出的公布及其他公司通訊。

一般事項

本公布乃遵照創業板上市規則的規定而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本公司董事愿共同及個別就本公布所載資料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據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文件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且無誤導或欺詐成分,及并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實以致本公布所載任何聲明或本公布有所誤導。

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履歷

本公司披露每位現任董事及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之履歷如下:

執行董事

許勇先生,現年48歲,執行董事及浙江友成總經理。許先生於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獲委任為董事。許先生於制造模具有逾10年經驗。許先生於一九九五年二月加入浙江友成為副總經理。許先生二零零八年一月在中共中央黨校修畢法學理論在職研究生課程。目前,許先生負責本集團的日常管理及監督整體生產運作。

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與許先生訂立服務合約,為期3年,之後合約繼續有效,除非及直至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以書面發出不少於 個月的通知而終止。董事會將參考許先生付出的時間、努力及專長厘定薪酬及津貼,他目前之薪酬及津貼為每年人民幣750,000元。董事會在考慮本集團的經營業績及該董事的表現後,亦有絕對酌情權發放花紅。

於本公布刊發日期,許先生持有10,56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6%)的個人權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許先生并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定義之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之其他權益。

島林學步先生,現年37歲,為浙江友成之董事及副總經理。島林先生將於股份從創業板轉往主板上市當日起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他於一九九六年畢業於成城大學,取得經濟學學士學位。他於一九九六年至二零零七年受雇於日本靜岡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島林先生於二零零七年加入本集團,任浙江友成的管理部門主管。

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六日與島林先生訂立服務合約,為期3年,之後合約繼續有效,除非及直至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以書面發出不少於 個月的通知而終止。董事會將參考島林先生付出的時間、努力及專長厘定薪酬及津貼,他目前之薪酬及津貼為每年人民幣750,000元。董事會在考慮本集團的經營業績及該董事的表現後,亦有絕對酌情權發放花紅。

於本公布刊發日期,島林先生的配偶Hidemi Shimabayashi女士為110,200股股份(占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0.063%)之實益擁有人。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島林先生并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定義之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之權益。

非執行董事

?田勝年先生,現年66歲,本公司主席及非執行董事。?田先生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獲委任為本公司主席,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獲委任為董事。?田先生於制造模具方面有逾40年經驗。?田先生於一九六九年九月創辦本公司最終控股公司日本友成,現為日本友成及Conpri Co. Ltd.董事兼股東。?田先生是一九九二年創立本集團的創辦人之一,負責本集團的主要策略。

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與?田勝年先生訂立委任函,服務任期將一直有效,除非及直至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以書面發出不少於3個月的通知而終止,并須按本公司章程細則輪值告退及膺選連任。?田勝年先生目前享有每年1,000,000港元的董事袍金,但不會獲發花紅。

於本公布刊發日期,?田勝年先生持有116,160,000股股份的法團權益,該批股份為透過日本友成持有。?田勝年先生被視作持有日本友成的49.8%股本權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田勝年先生并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定義之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之其他權益。

?田敏光先生,現年42歲,為?田勝年先生的兒子,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田敏光先生於一九九一年三月畢業於日本工業大學,主修制作機械工程研究。他也是日本友成及Conpri Co. Ltd的董事兼股東。?田敏光先生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加入本集團,成為浙江友成董事。

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與?田敏光先生訂立委任函,服務任期將一直有效,除非及直至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以書面發出不少於3個月的通知而終止,并須按本公司章程細則輪值告退及膺選連任。?田敏光先生目前享有每年50,000港元的董事袍金,但不會獲發花紅。

於本公布刊發日期,?田敏光先生持有116, 0,000股股份的法團權益,該批股份為透過日本友成持有。?田敏光先生持有Conpri Co. Ltd已發行股本的 0%權益,Conpri Co. Ltd則擁有日本友成已發行股本的25.8%權益,而日本友成則持有116,160,000股股份權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田敏光先生并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定義之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之其他權益。

伊藤利信先生,現年60歲,於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獲委任為非執行董事。伊藤先生現時為日本靜岡縣日中友好協進會業務部主席和行政總經理。伊藤先生於一九九二年加入本集團成為浙江友成的董事。

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與伊藤先生訂立委任函,服務任期將一直有效,除非及直至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以書面發出不少於3個月的通知而終止,并須按本公司章程細則輪值告退及膺選連任。伊藤先生目前享有每年50,000港元的董事袍金,但不會獲發花紅。於本公布刊發日期,伊藤先生并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定義之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之權益。

小泉伸一先生,現年58歲,他將於股份從創業板轉往主板上市當日獲委任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小泉先生於一九七六年畢業於慶應義塾大學,獲得商科學士學位。在加入日本友成之前,小泉先生受雇於株式會社靜崗銀行。他於二零零七年加入日本友成。小泉先生現時亦為日本友成之董事。

本公司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六日與小泉先生訂立委任函,服務任期將一直有效,除非及直至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以書面發出不少於3個月的通知而終止,并須按本公司章程細則輪值告退及膺選連任。小泉先生目前享有每年50,000港元的董事袍金,但不會獲發花紅。於本公布刊發日期,小泉先生持有22,000股股份的個人權益(占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0.0125%)。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小泉先生并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定義之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之權益。

獨立非執行董事

范曉屏先生,現年 歲,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范先生於二零零八年三月取得浙江大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博士學位。范先生現時為浙江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教授。

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與范先生訂立委任函,服務任期將一直有效,除非及直至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以書面發出不少於3個月的通知而終止,并須按本公司章程細則輪值告退及膺選連任。范先生目前享有每年30,000港元的董事袍金,但不會獲發花紅。於本公布刊發日期,范先生持有19,800股股份的個人權益(占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0.0113%)。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范先生并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定義之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之權益。

羅嘉偉先生,現年41歲,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羅先生於一九九二年畢業於澳洲Wollongong大學,取得商學(績優)學士學位。羅先生是澳洲合資格會計師,亦是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羅先生由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至二零零八年三月七日曾是永興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號:0621)的獨立非執行董事。

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與羅先生訂立委任函,服務任期將一直有效,除非及直至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以書面發出不少於3個月的通知而終止,并須按本公司章程細則輪值告退及膺選連任。羅先生目前享有每年120,000港元的董事袍金,但不會獲發花紅。於本公布刊發日期,羅先生并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定義之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之權益。

高林久記先生,現年50歲,於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高林先生於一九八三年三月畢業於大東文化大學,取得中文學士學位。目前,高林先生是日本靜岡縣日中友好協進會業務部監督。

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與高林先生訂立委任函,服務任期將一直有效,除非及直至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以書面發出不少於3個月的通知而終止,并須按本公司章程細則輪值告退及膺選連任。高林先生目前享有每年30,000港元的董事袍金,但不會獲發花紅。於本公布刊發日期,高林先生并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定義之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任何股份、相關股份或債券之權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董事確認,并無其他有關上述董事的事項須要知會股東,亦無其他有關上述董事的資料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規定須要作出披露。

高級管理層

陳剛先生,現年42歲,於一九九二年九月加入本集團任職多個職位,包括浙江友成的技術人員、模具制造技術部門科長及模具制造部部長。於二零零三年一月,陳先生獲委任為浙江友成營運技術部長,負責模具制造的整體運作及科技提升。他於二零一零年四月獲委任為浙江友成的營運技術部總監,負責浙江友成的新業務開發及新產品技術開發。

邱鵬涌先生,現年41歲,於一九九二年九月加入浙江友成的模具制造科,擔任科長,并於二零零三年一月獲擢升為部門主管。邱先生負責評估及改良浙江友成的模具設計以及品質保證和符合規格。他於二零一零年四月獲委任為浙江友成的采購部總監,負責浙江友成的采購職能的管理及督導。

沈成基先生,現年39歲,是本公司的公司秘書。他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在英國倫敦大學取得財務管理碩士學位。他亦是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於二零零五年四月加入本集團以前,沈先生於審計及會計有8年以上的經驗,并曾為一間國際會計師行工作。

本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與任何董事、控股股東或其各自的聯系人概無任何關系。

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8.12條的規定

根據上市規則第8.12條的規定,本公司須有足夠的管理人員留駐香港,一般指至少須有兩位執行董事常駐香港。由於本公司的主要業務、營運及生產設施均位於中國、在中國管理及進行,故執行董事及大部分高級管理層成員目前及預期將繼續留駐中國。本公司并無業務上的需要委任執行董事留駐香港,原因為本公司管理層常駐中國最有利於履行其職能。本公司目前及預計可見將來留駐香港的管理人員將不足以符合上市規則第8.12條的規定。因此,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并已獲聯交所豁免,毋須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8.12條有關須有足夠管理人員留駐香港的規定,條件為本公司將持續實施以下措施,以確保與聯交所保持定期有效溝通:

(a) 本公司須根據上市規則第3.05條委任兩名授權代表,作為本公司與聯交所的主要溝通渠道,并將確保彼等於任何時間均遵守上市規則。兩名獲委任的授權代表為本集團公司秘書沈成基先生及執行董事許勇先生,其中沈成基先生會通常留駐香港,而許勇先生則獲香港入境處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發出在港工作的進入許可。每名授權代表將可應要求於合理時間內與聯交所在香港會面,并可藉電話、傳真或電郵隨時聯絡。兩名授權代表已各自獲正式授權代表本集團與聯交所溝通;

(b) 聯交所如欲就任何事宜聯絡董事會成員,兩名授權代表均有方法隨時迅速聯絡董事會全體成員(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本公司將采取以下政策:(i)各董事須向授權代表提供其流動電話號碼、辦事處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及電郵地址;(ii)各董事外游時,須向授權代表提供其有效的電話號碼或通訊方法;及(iii)各董事將向聯交所提供其流動電話號碼、辦公室電話號碼、傳真號碼及電郵地址;

(c) 所有并非常駐香港的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確認,彼等擁有有效的旅游證件以便到訪香港,并將可於接獲合理通知後在合理時間內在香港與聯交所相關人員會面;

(d) 本公司將即時知會聯交所有關任何授權代表以及授權代表和董事聯絡資料的變更;及

(e) 轉板後,本公司將在香港聘請專業顧問(包括法律顧問及會計師),就持續遵守法規以及上市規則及香港其他適用法律及條例下產生的其他事務提供意見。

釋義

於本公布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匯具有以下涵義:

「聯系人」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涵義;

「董事會」或「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會;

「中央結算系統」 指 香港結算設立并操作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

「本公司」 指 友成控股有限公司,於開曼群島注冊成立之公司,其股份在創業板上市(股份代號:8319);

「控股股東」 指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之涵義,在本公司而言,指日本友成、?田勝年先生及?田敏光先生;

「創業板」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創業板;

「創業板上市規則」 指 創業板證券上市規則;

「創業板購股權計劃」 指 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根據股東通過之決議案采納之購股權計劃;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港結算」 指 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主板」 指 聯交所於設立創業板之前經已營運的證券市場(不包括期權市場),繼續連同創業板一并由聯交所營運。為免混淆,主板不包括創業板;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人民幣」 指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證券及期貨條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經不時修訂及補充;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

「股東」 指 本公司股東;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轉板」 指 建議將股份由創業板轉往主板上市;

「日本友成」 指 株式會社友成機工,一家於日本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浙江友成」 指 浙江友成塑膠模具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成立的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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