瀚宇博德: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餘額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26 19:38
第二條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99/03/26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HannStar Board(BVI)Holdings Corp.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HannStar Board(BVI)Holdings Corp.係為瀚宇博德股份有限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9982367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8674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8674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28674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係為被背書保證公司之金融機構借款提供保證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66348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5230118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被背書保證公司之金融機構借款清償
(2)日期:
被背書保證公司之金融機構借款清償日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8.7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20.97
8.其他應敘明事項:
背書保證之餘額及新增背書保證金額同時符合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
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5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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