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鎵光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晶元光電(股)公司策略合作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99/05/2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晶元光電(股)公司(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代碼:2448)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9/05/2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晶電公司經由與本公司股東進行股份交換及參與本公司現金
增資,成為本公司之策略合作夥伴,並與本公司建立策略合作關係。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本策略合作案之目的在提升本公司之競爭力
,對本公司之長期營運發展及股東權益應屬有利。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策略合作計劃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晶電公司係與本公司股東進行股份交換,換股比例暫訂為本公司每2.36股換發
晶電1股。完成股份交換及參與現金增資後,晶電持股約占本公司增資後已發行股
份總數之47.9%。
2.本公司將持續推動本公司申請上市櫃之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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