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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擔保業醞釀"資本金全額托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5-19 12:06


四川省對擔保行業施以重拳,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管實施細則中將規定,擔保機構的資本金必須由一家或幾家銀行機構進行全額托管。

事實上,這一監管思路在2009年9月初四川省下發的《關于加強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工作的通知》已有所體現。當時要求“托管的資本金除用于委托銀行機構開展風險可控的資金運作外,不得挪作他用。”

當地主管部門一位人士表示,擔保機構正常支出不會受到限制,之所以這樣規定,主要是為了規范擔保行業發展,讓擔保公司主要從事擔保業務。

不過,這一措施卻遭到大多數擔保機構的反對。


理由無外乎三點,首先,由銀行監督擔保機構,將使其話語權進一步旁落;其次,擔保業務難以盈利,必須依靠資本運用收益來支撐盈利;再者,此監管措施在操作上難以落實。

上述主管部門人士表示,有爭議也很正常,隨著政策的逐步推進,將會進一步探討操作上的細節問題。

資本金全托管

2009年,四川省擔保行業交出一份亮麗的成績單。

來自擔保協會的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末,四川擔保行業實現擔保額528億元,同比2008年增長48%。受擔保企業的數量方面,2009年為2.2萬家,比2008年增加了5000家。

擔保實現利潤2.06億元,同比增長19.6%,代償金額為1.48億元,平均每筆的代償金額是80.2萬元。并且,代償率由2008年的0.35%下降到2009年的0.27%。

在2010年一季度,實現擔保額110多億元,同比增長15%。就在5年前,四川的擔保額還僅有浙江省的三成,而目前則已接近浙江的水平。

隨著業務的迅猛增長,擔保業的風險識別、控制、化解的能力備受考驗。

在風險防范上,2009年末,四川擔保業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擔保賠償準備金計提總額為13億元。同時收獲中央、地方兩級財政風險補償金1.7億元。

但與龐大的擔保公司數目來說,這僅僅是杯水車薪。目前,四川省有“擔保”字樣的工商注冊企業多達3500多家,但在四川省中小企業局備案,并實際從事融資性擔保業的僅有337家,注冊資本為178億元;其中注冊資本億元以上的有68家,注冊資本總額為123億元。

一位資深人士表示,擔保協會的業績數據僅為337家實際從事融資性擔保機構的成績。這意味著,四川省九成以上的“擔保公司”游離在監管之外,當地政府也正在制定相應的監管措施。

在該人士看來,2010年四川擔保行業面臨的形勢會比較嚴峻,最主要的是政策調整可能帶來的風險,首當其沖的是對資本金的監管。

今年3月,銀監會、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下發《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其中對資本金的監管舉措包括: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按季度向監管部門報告資本金的運用情況;此外,監管部門應當根據審慎監管的需要,適時提出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資本質量和資本充足率要求。

而在四川省正在制定的監管細則當中,則要求融資性擔保機構必須與銀行簽訂托管協議,由銀行對其注冊資本金進行全額托管。

“這一對資本金的監管措施,從目前全國情況來看是最為嚴厲的。”成都一家民營擔保公司總經理感嘆。

行業與監管博弈

在記者采訪中,絕大部分的擔保公司都不情愿將資本金交由銀行托管。“監管部門對整頓擔保行業的想法是正確的,我個人也十分支持,但是對采取銀行監管的操作措施保留意見。”成都一家國有擔保公司董事長說。

在這些業內人看來,原來銀行和擔保公司表面上還是平等合作關系時,銀行就已經處于一個非常強勢地位,一旦銀行兼備了監管功能,擔保公司的話語權只會更小。

再加上,擔保業務盈利較為艱難,得依靠資本金的有效投資組合。

前述擔保業資深人士表示,一家資本金為1億元的擔保公司,被托管后,按照資本金放大5倍計算,以2.5%標準收取擔保費,那么擔保收入是1250萬元。按照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風險準備金以及按照年度在保余額提取1%的賠償準備金后,還剩下500萬元左右,恐怕連日常運營都難以支撐,而且還不能出現代償,否則將更難以為繼。

再者,資本金托管在操作上恐怕也將難以落實。

前述成都民營擔保公司總經理表示,一般而言,一家擔保公司至少會與10家銀行合作,如果以支行數量來計算,將會達到幾十甚至上百家。

倘若將所有資本金統一存放在一家銀行,原先與擔保機構合作的其他銀行可能就不愿意繼續合作。如果把資本金存放在多家銀行,那沒有一家銀行能全面了解資金的監管,在資金運用時,銀行也有更充分理由,不愿意讓擔保公司動用自家賬戶上的資本金。

但是從監管和行業以外來看,全托管顯然有利于風險監控。

某大行四川分行中小企業部負責人表示,其贊同擔保公司資本金放在銀行監管,對于擔保公司去做投資也存在異議:如果做得好沒有太大風險,但是做差了呢?

“當然,如果僅存放在一家銀行對它們來說也不現實,我個人覺得應該將范圍進一步限在國有四大行。首先,對于四大行來說,監管能力要比其他城商行銀行強一些;其次,現在很多城商行的存貸比基本接近上限,所以很有可能為了獲得更多的存款而放松監管。”該人士對記者說。但其并未能解釋將資本金分攤到各家銀行后,各銀行是否能完全肩負其監管責任,同時監管能否統一有效。

擔保行業的監管部門一位負責人也表示,“監管措施需要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我們將會和各方面探討實施上的細節問題。”

政策尚未明朗,不少擔保公司對發展前景開始持觀望態度。

“從深層次原因講,各方的反應的根源在于擔保公司經營模式的問題上,倘若擔保業務能很好盈利,又有誰不支持將更多競爭對手踢出局的監管措施呢?”前述國有擔保公司董事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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