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敦:公告本公司99年11月資金貸與他人金額更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2-14 13:46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12/14
2.公司名稱: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更正99年11月資金貸與他人公告中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累計至本月止
最高餘額及期末餘額誤植為43,043,000仟元,正確應為43,043仟元。
6.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