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媒: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規劃興建物流中心『倉儲建物』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27 19:19
第二條 第20款
1.契約種類:工程合約
2.事實發生日:104/1/27~104/1/27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待確定後另行公告。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4年1月27日決議通過規劃自建物流中心『倉儲
建物』案,預計投入金額約新台幣1,828,250,000元。(建倉所需土地
已於民國103年5月14日經董事會決議購入),其他相關事宜待確定後
另行公告。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係自地委建,故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自建物流中心,以配合未來業務發展之需求。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契約相對人待確定後另行公告)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契約相對人待確定後另行公告)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17.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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