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山科技: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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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99/03/2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上海元山電器工業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間接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
子公司直接持股100%之被投資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5042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908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1536
(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業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113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12057
5.計息方式:
母公司年利率3%
子公司按日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到期還款
(2)日期:
一年內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6.38
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母公司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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