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積獎勵非唯一手段 新北市府推自力更新
鉅亨網記者詹宜軒 台北 2012-02-29 08:12
針對日前平面媒體所報導的「家住海砂屋,盼都更提高容積補償」一案,指出新北市樹林區潭興街一帶,有130戶海砂屋,因容積率獎勵不足,建商不願協助重建,民眾希望政府以專案方式辦理都更,提高容積率補償。新北市府做出回應表示,該案已派員進行社區輔導,建議地主可採「自力更新」方式,更具效率與效益。
「都市更新」是改善環境與提升社區安全的方法,也是「愛臺12項建設」的一環,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以各種方式推動都市更新的觀念,而居住在樹林樹潭地區的海砂屋住戶爭取以「更多容積獎勵」方式來促成都更,新北市政府認為「容積獎勵」並非都市更新成功唯一手段,市府將積極協助老舊社區推動「自力更新」。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代理處長曾志煌表示,新北市幅員廣大,土地使用自會因發展區位與地區特性,規劃不同使用性質及使用強度。以樹林區文林里潭興街一帶住宅區來說,該區的都市計畫住宅區建蔽率為50%、容積率是260%,面臨計畫道路寬度未達8公尺者,其住宅區容積率不得大於200%,這是都市計畫擬定的規範。
由於樹林區樹潭有百餘戶民眾,因建築物含高氯離子(俗稱海砂屋),屋主希望採都市更新方式進行重建,但未能找到建商參加投資,在民國100年間,向新北市政府反應,因此,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已派員至該社區進行輔導,並辦理2場座談會,會中也建議地主採「自組更新會」模式進行。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科長陳錫洺表示,經初步調查瞭解,該地區同意都市更新人數比例約75%,持有面積比例約72%。希望後續該社區如能加速整合,市府秉持著協助民眾重建家園的想法,會全力協助當地重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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