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公布新聞禁用語 連「中華台北」也不能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2-16 18:02
根據大陸媒體報導,中共新華社最新一期「新聞閱評動態」,公布了一批「新聞報導禁用詞」,明確規定新聞報導中不得使用的字眼,值得注意的是有關兩岸新聞的報導,不要說不能出現中華民國總統,或是中央、國立等字眼,連過去我國參與國際活動使用的「中華台北」,也在禁止之列,這是否象徵面對未來的新政治情勢,大陸官方對兩岸訊息處理的進一步限縮,相當值得注意。
根據「新聞與寫作」微信公眾號發表的內容,公布的這一批「新聞報導禁用詞」,內容涵蓋社會生活、法律、民族宗教,以及國際關係等,其中在涉及領土主權和港澳台新聞方面,強調港澳是中國特別行政區,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不能稱為「國家」,對台灣當局的政權機構,無法迴避時必須加引號,不能出現「中央」、「國立」等字樣,連台灣在國際活動最常使用的「中華台北」也不得使用,不得不使用時要加引號;嚴禁使用「中華民國總統」,只能稱呼「台灣地區領導人」。至於台灣的法律,則稱為「台灣地區有關規定」,也不得使用「文書驗證」、「司法協助」、「引渡」等國際法用語。
此外,不能把兩岸和香港並稱「兩岸三地」,台灣民間團體倘若有「中國」或「中華」等字樣,則要加引號使用。大陸也嚴禁將釣魚台稱為「尖閣群島」,將新疆稱為「東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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