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買不下去? 文創紀念品本該這麼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1-24 17:01
趁著過年九天年假,外出走走,到了觀光景點總是會購買幾樣商品回家當作紀念品,不過就有民眾開始注意到,「文創商品」近來很夯,明明只是一個馬克杯,上面劃上幾個代表當地的圖案或是畫作,就可以稱為「文創商品」,價格更是輪番漲,可是文創商品就一定得賣這個貴嗎?
一位住在新北市的蘇小姐,平常周休假日就喜歡往外地跑,有一次到了宜蘭蘭陽博物館參觀,回家時想買個紀念品回家,商品琳琅滿目,竹子做的杯子、和附有設計感的馬克杯都令人愛不釋手,但是仔細看一下上面的標價,竹杯一個要價500元!富有設計感的馬克杯兩個當做一組賣也要1000元!讓她嚇得趕緊放回去!
雖然我們都知道,觀光景點的商品本來就不便宜,不過一個竹子做的杯子,要賣到500元!講給一位農民聽到了,他直呼貴死人,直說是浪費錢!因為農民自己做,根本不需要什麼成本,頂多就是工錢!
不只是在宜蘭,現在台灣各地都吹起文創風,只是商人似乎最先嗅到文創商機,不過文創就一定要賣很貴嗎?擅長居家設計的設計師何忠堂就認為,文創的意義,應該是文化精神的再創新,因此商品不僅要代表自己國家的文化,更應該要普及化,價格也不能太昂貴,畢竟設計就是要讓生活更有美學,如果賣得太昂貴,就無法人人都擁有。
國美館研究組人員潘顯仁則也贊同文創是文化精神的意涵,但前提是要從藝術本身,加入文化,接著創意才會出來,但是台灣向來對產業看齊,現在商人嗅到文創商機,一窩蜂出現文創商品,潘顯仁就說,其實藝術家就應該專心做藝術,不應該以商機為前提而創作,生意人本身對商機就有敏感的嗅覺,一旦嗅到某樣商品值得開發,自然就會找上門。
因此,文創就代表價格高昂嗎?不論是設計師或是藝術家都否定這樣的說法,創作者固然要收取一些創作費,但是生活美學能夠滲透每個人的生活中,價值才得以被彰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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