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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出生”規則有待厘清,中國版高收益債(也稱垃圾債券)已為市場所熱議。
就在市場猜測高收益債的推出時間表之際,山東海龍再次遭遇降級,存續期內的短期融資券“11海龍CP01”淪為名副其實的“垃圾債券”,并開始走向“違約”之路。
這或多或少地觸發了市場敏感的神經:未來高收益債,還有人敢碰嗎?
對于中國版的高收益債券,近來被監管部門作為交易所債市發展的一個突破口,而屢屢予以強調。高收益債,開始進入“破冰”的尖峰時刻。
那么,到底中國版的高收益債如何界定,采取何種形式發行,將對資本市場帶來哪些沖擊?面對這一創新,原先債市各類機構將分別扮演什么樣的角色?盡管相關細則尚未明朗,但市場早已充滿遐想。
猜想一:
交易所核準或不搞行政審批
目前業內的主流意見是,高收益債不搞行政審批,可由交易所負責核準或注冊;發行和轉讓分開;采用私募方式發行,欲突破發行期限和凈資產40%的限制;探索擔保公司加償債基金模式,保障高收益債投資人的利益。在利率上,預計高收益債的年化收益率上限為基準利率的4倍,這是參照最高法院關于民間借貸利率不能超過銀行信貸利率4倍的規定。
高收益債,俗稱垃圾債,國際三大評級機構將其信用等級定位低于Baa或BBB級。但在我國,目前尚未形成統一的對高收益債券的評級定義。
“目前關于高收益債還處于討論階段,最近的確開了一些座談會,但很多具體得細節都沒最終確定,證監會和交易所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尚不清楚。”接近上交所一位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高收益債肯定是要推的。
中金公司指出,市場之前所談論的高收益債,其實主要是一些評級在AA-及以下,或評級達到AA但投資者認為實際資質較差的品種,主要是交易所的房地產債和城投債。
對于未來的交易所高收益債,一位參加證監會高收益債座談會的人士表示,考慮到國內評級有虛高,存在“人情”評級現象,BBB比較合適。
另有某接近交易所的債券承銷人士對記者透露,目前對高收益債券已形成幾個看法:第一,高收益債不搞行政審批,由交易所負責核準或注冊;第二,發行和轉讓分開,不一定全部流轉,符合一定條件才能上市流轉;第三,采用私募方式發行,欲突破發行期限和凈資產40%的限制;第四,探索擔保公司加償債基金模式,保障高收益債投資人的利益。
私募發行,是指面向特定數量的投資人發行有價證券或債務融資工具,并限定在特定投資人范圍內流通轉讓。私募債券具有發行成本低、信息披露程度要求低、對發債主體資格認證標準低、流動性也較差。
私募發行也意味著,高收益債的信息披露標準可能較一般公開發行債券的標準更低,無形中增加了投資者對高收益債投資的難度。
“理論上講,私募債券不需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只要在發行人和投資人小范圍內實現信息透明即可。”工商銀行一位債券交易員表示。未來,高收益債的信息披露制度,也將考驗監管部門的智慧。
在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當下,發債主體或先是急需資金的中小企業。有業內人士表示,發行人可能主為急需融資的非上市小微企業,初期針對機構投資者定向發行。
“在利率上,預計高收益債的年化收益率上限為4倍,這是參照最高法院關于民間借貸利率不能超過銀行信貸利率4倍的規定。”國泰君安研究所在報告中指出。
猜想二:
誰是買家入場規則須廣納機構投資者
除了發行形式,擺在高收益債面前最棘手的問題,誰是高收益債的合格投資者?我國債市的整體風險偏好程度較低,令債市“主力”的銀行和保險,或暫時無緣高收益債券。市場人士指出,現有債市的“小眾”投資者,如券商、基金,甚至是相對保守的RQFII,更有可能成為高收益債的潛在投資者。
“比討論收益率更重要的,是投資者結構問題。”平安證券固定收益事業部研究主管石磊對記者表示,高收益債的推出,關鍵是風險品種匹配合適口味的投資者。“若推出高收益債,探討投資者結構和如何流轉,比前端是什么類型的企業發債更重要。”
從目前債市投資者結構來看,依然是低風險投資者占主力。據中債登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1月底,銀行間市場開戶數達到11181家,商業銀行依然“一家獨大”,債券托管量在銀行間債市的占比接近70%,保險和基金次之,證券公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占比很小。
這種結構或決定了我國債市的整體風險偏好程度較低,令債市“主力”的銀行和保險,或暫時無緣高收益債券。
“因為相對于投資高收益債,大型商業銀行分支機構發達、本地化程度較高,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風險更為可控,話語權也更高,性價比相對更好。”國泰君安一位債券研究員指出。
國內某大型商業銀行資金部的一位信用分析師向表示,盡管目前監管層沒有明文限制銀行對信用債的投資級別,但各家銀行內部都有評級風控。“大型銀行要求更為謹慎。投資級別至少都在AA級,而農信社則相對激進些,要求的級別可能更低。一些農信社和部分中小銀行或對高收益債更有興趣。”
對于保險機構,受制于保監會2010年公布的《關于調整保險資金投資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中規定,信用等級在A級以下的有擔保品種、以及信用等級在AA級以下的無擔保品種,都被列入“禁投”范圍。因此,保險機構直投高收益債的大門,被嚴嚴實實地關上了。
然而,這并不意味著未來保險機構完全與高收益債絕緣。滬上某大型基金公司的一位機構負責人表示,如果未來公募基金可以參與高收益債,保險機構其實是可以借道公募這條通道的。“甚至我們可以為保險機構定制開發一定的產品,將高收益債作為主要投資標的。”
他指出,畢竟在美國這個全球最大的高收益債券市場,基金和保險是最重要的持有者。基金巨頭無論富達還是先鋒集團,都有比較完善的高收益債產品線。
不過,市場人士預計,中國版高收益債在推出初期,盡管暫與公募基金無緣,但不排除專戶“嘗新”的可能。華泰聯合證券基金分析師王昉指出,為保護基金及持有人的利益,預計管理層會根據高收益債市場發展情況,適時開放公募基金在該類品種上的投資。
類似情況已有先例,我國債券市場早在2008年推出了中期票據,在該產品的市場規模突破萬億之后,證監會基金監管部才于2011年5月正式通知基金公司和基金托管行,將中期票據納入基金的投資范圍。
國內債券管理規模排名前三的某基金公司固定收益投資副總監向記者反復強調,“我們歡迎并期待債券市場的一切創新,從技術上來講,我們投資高收益債并不存在太大的困難;但到底如何做,還要看監管部門的規定,并且還可能涉及到修改基金契約。”
市場人士指出,目前來看,現有債市的“小眾”投資者,如券商、基金(公募和私募),甚至是相對保守的R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都對高收益債表現出濃厚的興趣,他們更有可能成為高收益債的潛在投資者。
盡管興趣不小,但目前仍在觀望階段。近期才結束募集的一位RQFII基金經理告訴記者,高收益債的推出無疑彌補了債市的短板,“我們合約里并沒限制投資級別,若高收益債收益率能達到12%以上,我們也很感興趣,關鍵是我們要親自去公司實地調研,評級不大相信。”
猜想三:
鯰魚效應間接影響股市與信托
高收益債問世,將對股債兩邊起到“鯰魚效應”。在股票市場,如果上市公司的股票是“鐵公雞”,一毛不拔,投資者就可能轉投高收益債;對債市而言,垃圾債令違約風險從說說而已,變成了現實可能,信用風險定價更為充分。另外,高收益債是未來提高債市風險定價能力的一個關鍵產品,對于提高我國整體債市的定價能力大有裨益。
盡管高收益債需求端的“量能”,短期內還無法釋放出來,但在通脹中樞上移、投資渠道匱乏的投資環境下,投資人尋求更高收益的投資產品的需求是客觀存在的。
據財匯數據統計,我國信托機構分別在2010和2011年發行信托產品2674款和4474款,發行規模總計分別為3442.47億元和5814.19億元;但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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