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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對沖基金準備就薪酬規定與FSA進行抗爭

鉅亨網新聞中心

英國對沖基金組織正在就歐盟的薪酬新規作出抗爭,稱其中一些規定與英國金融服務局相重復,一些限制措施應當適當放寬。

綜合媒體9月14日報道,為了保住長期以來對投資基金獲利的員工發放大額現金獎勵的制度,英國對沖基金組織正在就歐盟(European Union)的薪酬新規作出抗爭。


行業交易組織——另類投資管理協會(Alternative Investment Management Association,AIMA)14日表示,將與金融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FSA)進行會面并就放寬歐盟監管規定提出建議。歐盟新規將于2011年1月針對27個成員國的眾多基金經理開始實施,同時受到影響的還有銀行與經紀商。該規定是監管機構與決策者為防止重蹈2008年金融危機覆轍而采取措施的一部分。

AIMA辯稱,歐盟監管不應全部適用于英國對沖基金公司,因為FSA本身已經就歐盟規定想要防止的系統風險作出規定。規定中包括,獎金中至少一半應通過股票或類似方式進行支付,同時至少40%的獎金被延遲至少3年支付。大多數獎金超過50萬英鎊的投資者至少60%的獎金必須推遲發放。

FSA在10月8日前將一直與行業就如何實施這些措施進行協商,因為每個歐盟國家的監管機構都有部分自行決定權。

AIMA首席執行官Andrew Baker說:“與其它行業的“獎金文化”不同的是,對沖基金行業的獎勵并不鼓勵魯莽和短視行為。業績分紅符合基金經理和投資者的利益。而且他們不獎勵失敗,這也是大型金融機構‘獎金文化’受到指責的另一個原因。”

FSA發言人表示,從1月1日起將對2,500家公司開始實施,但是正在對按照公司規模和運作進行適當實施的方式進行討論。

爭論來自于針對對沖基金公司的一系列新規的引入,其中包括要求大公司與國內監管機構分享很多的細節,此規定也適用于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的眾多全球公司。歐盟單獨起草的法案,將給基金經理再增加一層厚厚的監管規定,預計將在2012年末期實施,它對薪酬作了類似的規定。

一旦該法案得到實施,將大大改變行業的薪酬結構——最佳的精英交易員可以在一年之內成為百萬富翁,甚至是億萬富翁。據知情人士透露,FSA可能將對規定作出一些讓步,比如對最大對沖基金公司的最嚴厲措施進行限制,但是又會引起競爭問題,因為對沖基金和銀行通常都在同一個圈子爭奪資深交易員。

FSa在7月曾表示,最終的政策“將考慮到競爭問題”。

(陳紹國 實習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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