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額100億元以上上市櫃公司 股東會須採電子投票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金管會最新通過,凡資本額超過100億元以上、且股東人數達1萬人以上的上市櫃公司,今(2012)年起股東常會應採電子投票。
金管會表示,為落實電子投票制度,強化股東權益保護,只要實收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且前次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人數達1萬人以上的上市櫃公司,今年股東會應將電子方式列為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
不過,若該令發布後,今年最近一次股東會有董監改選或補選,且於本次股東會修正章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者,將給予緩衝期,得於下次股東會起將電子方式列為其表決權行使管道之一。
金管會強調,未依規定採行電子投票的公司,除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治理專區外,其申報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案件,會將其列為退件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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