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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上午,李嘉誠旗下兩家公司及李嘉誠好友周凱旋,起訴某著名財經雜志侵犯名譽權一案,在朝陽法院開庭。
據悉,李嘉誠旗下的長江實業公司與和記黃埔公司及李嘉誠好友周凱旋認為,該財經周刊的報道,影射他們為原商務部官員郭京毅系列案的“行賄者”,侵犯了名譽權,將該雜志、財經網及北京和訊在線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公開道歉并賠償。但該財經周刊雜志代理人稱,報道不存在侵權。
長江實業公司與和記黃埔公司及周凱旋分別起訴稱,今年6月7日該財經雜志刊發了該社記者署名文章《新貴之盟》。在敘述郭京毅、張玉棟、鄧湛等人行賄受賄犯罪活動時,文中寫到“李嘉誠好友、李嘉誠基金會董事周凱旋為感謝鄧湛在長江實業相關項目審批中的幫助,給了一筆共50萬美元的咨詢費,由張玉棟、鄧湛和王秀玲分配”等內容。
三原告稱,文章中的這些內容,影射和指控三原告為“行賄者”,該文被數百家網站轉載和評論。事實上,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均未就三原告參與或實施行賄進行指控和判決認定。故要求該周刊及其網站等被告停止侵權、公開道歉,分別賠償兩家公司和周凱旋60.3萬元人民幣和50萬元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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