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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0款
1.證券名稱:
宏碁普通股
2.交易日期:98/5/7~99/5/6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取得數量(仟股):4,319
取得單價(元):78.01
取得總金額(元):336,942,047
4.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適用
5.與交易標的公司之關係:
無
6.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持有餘額729,000股、金額65,104,702元
持股比例:0.027%、權利受限情形:無
7.迄目前為止,依本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
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一):
占總資產比例:64.98%
占股東權益:85.58%
營運資金數額:488206仟元
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
投資組合需要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1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之
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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