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重慶今起征收房產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01-28 08:15
國務院同意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上海重慶今起征收房產稅
最近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具體征收辦法由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從實際出發制定。作為第一批房產稅試點城市,上海、重慶從28日起正式啟動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上海稅率因房價高低分別暫定為0.6%和0.4%,重慶稅率為0.5%-1.2%。
在重慶市政府27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重慶市市長黃奇帆表示,重慶主城9區內存量增量獨棟別墅、新購高檔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慶購第二套房,將被征收房產稅,其稅率為0.5%-1.2%。
黃奇帆介紹,重慶市房產稅改革試點采取分步實施,首批納入征收對象的住房包括: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筑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稅范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征稅范圍。
黃奇帆說,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稅率征收標準為: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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