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600694)2012年第1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1-05 01:05
大商股份(600694)2012年第1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 1 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二〇一二年一月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 1 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 1 次臨時股東大會議程
會議時間 年 1 月 11 日(星期三)上午九時三十分
會議地點 1 號公司總部十樓會議室
一、主持人介紹股東到會情況
二、會議審議事項:
1、審議《關于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2、審議《關于改聘公司2011年度財務審計機構的議案》
三、會議表決、宣讀表決結果
四、宣讀股東大會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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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 1 次臨時股東大會會議資料
議案一:關于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我受公司董事會委托,向本次股東大會提交《關于公司為控股
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請審議。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 14 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為控股子公司
大商集團(新鄉)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鄉新瑪
特)向浦發銀行新鄉支行申請的 3000 萬元借款提供擔保的議案,其
具體內容如下:
大商集團(新鄉)新瑪特購物廣場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鄉新
瑪特”)成立于 2008 年 4 月 30 日,注冊資金 1000 萬元,大商股份
有限公司投資占比 90%,自然人郝常棟占比 8.5%,皇甫立志占比
1.5%,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鄉新瑪特經營場地位于新鄉市核心
商業區,整體面積 7 萬平方米。新鄉新瑪特 2009 年 10 月份全店正
式開業,經過兩年多經營,該店鋪在新鄉百貨零售行業已占領一席
之地,正逐漸成為新鄉百貨零售業的龍頭企業,成為新鄉市民非常
喜歡的購物休閑商場。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新鄉新瑪特在浦發銀
行新鄉支行授信總量即將到期,現新鄉新瑪特擬續用銀行授信額度,
向銀行申請 3000 萬元貸款。新鄉新瑪特向銀行申請上述借款系正常
經營發展所需,因此公司決定為該筆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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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鄉新瑪特成長迅速,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本次
擔保風險在可控范圍內。本次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是在對該子
公司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和風險等各方面綜合分析的基礎上,經
過謹慎研究后作出的決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關于
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 號)等相關
規定。
公司獨立董事對本次擔保發表意見如下: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擬
向銀行申請的合計 3000 萬元借款提供擔保的事項未違反相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公司的審議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沒有
損害中小股東的利益,一致同意上述議案。
由于該控股子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超過 70%,根據《公司章程》
等規定,公司本次對外擔保事項需由公司董事會提交公司臨時股東
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實施。
請審議。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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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二: 關于改聘公司 2011 年度財務審計機構的議案
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我受公司董事會委托 , 向本次股東大會提交 《 關于改聘公司
2011 年度財務審計機構的議案》,請審議。
因公司財務審計機構中準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大連分所的相
關業務人員并入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確保 2011 年度財務
報表審計工作順利進行,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提議改聘大華會計
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 2011 年度財務審計機構。
公司獨立董事對此議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
擁有財政部和證監會批準的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審計資格,并在全國
內資會計師事務所中綜合評價名列第七名,是一家資質優良的會計
師事務所。我們同意公司聘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
2011 年度財務審計機構。
以上議案需公司董事會提交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
實施。
請審議。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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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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