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高利貸”潛藏巨大風險 或掏空實體經濟
鉅亨網新聞中心
目前民間借貸已從兩年前的江浙沿海擴展到陜西、內蒙古等內陸地區,從制造業領域擴展至商貿流通甚至普通家庭,拆借年息已超過100%。
綜合媒體9月2日報道,有人總結,目前民間借貸呈現三大新特征:一是范圍廣,已從兩年前的江浙沿海擴展到陜西、內蒙古等內陸地區,從制造業領域擴展至商貿流通甚至普通家庭。二是利息高,有的民間拆借年息已超過100%,達到近年來的最高。三是參與者眾,在高息和資金需求饑渴等作用下,甚至有銀行資金也充當了民間拆借的“二傳手”。
利息攀升獲利空間巨大
與正規銀行相比,“高利貸”是公民之間兩廂情愿、私下交易、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一種民間貸款。《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一家蘇南的大企業老板說,他的企業資產已超10個億,從銀行獲得授信有幾個億。他算了一筆賬:從銀行貸出來一個億,再將其中5000萬拆借出去,以年利率40%算,就有2000萬的利息,這是凈賺的,比做什么都來錢。
上市公司也爭放“高利貸”
上半年上市公司含有“委托貸款”字樣的公告較去年同期增加32.3%。截至7月底,在上市公司發布的對外委托貸款公告中,年利率最低為12%,最高則達到21.6%。有的公司來自委托貸款的收益甚至超過了主業,被稱為“高利貸倒爺”。同時,由于在委托貸款過程中銀行監管角色的弱化,其風險也在暴露。事實上,類似香溢融通、ST波導等上市公司已出現委托貸款逾期的案例。“上市公司做起了"小銀行"是不正常的。”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賀強教授告訴記者,上市公司的資金應該投向公司的募投項目,同時,由于放貸的利率高,其風險也很大,對業績的支撐不可持續。
“高利貸”潛藏著不可忽視的金融風險
人民銀行市場司副司長吳顯亭表示,對民間借貸發展,重點是加強監測引導和規范。一方面,要積極推進利率市場化,完善管理制度,使規范的民間借貸陽光化;另一方面,要堅決打擊違法犯罪金融活動,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吳顯亭表示,今年上半年,民間借貸比較活躍,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部分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對中小企業的發展有積極作用。但是,有一些擔保機構、典當行、寄售行、網路借貸平臺等受利益驅使,超范圍經營,或者違規開展高利貸業務,不僅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而且潛藏著不可忽視的金融風險。
(韓娜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010-58022299轉235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