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封堵信貸"旁門"信托貸款仍存騰挪空間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1年在穩健實則從緊的貨幣政策下,銀行等金融機構的貸款規模受到限制,擔保公司、民間借貸、信托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渠道(影子銀行)被利用,在滿足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的同時,金融風險也開始增加,一些地區不斷傳出企業主欠債跑路的事件,資金鏈面臨嚴重考驗。除此之外,面對監管層日益嚴厲的監管新規,銀行也玩起了“貓和老鼠”的游戲。2012年這一游戲如何演繹?人們拭目以待。
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
面對2011年市場對融資的極度渴望,從貸款類統計口徑新增的信托貸款卻不溫不火。根據用益信托的數據統計,2011年前11月集合類產品信托貸款量為1172億元,占比為19%,成立690款,占比也為19%,其平均預期收益率達到9.15%。
“相比較2010年而言,這個口徑統計的信托貸款量是比較低的,主要還是受到銀信合作監管的影響。”一家大型信托公司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記者經過多方了解,盡管銀信合作曾被嚴格監管影響到了2011年信托貸款的新增規模,但是面對市場對資金的需求,信托公司依然有多種渠道將資金“放”出去。
銀信合作監管沖擊信托貸款
央行最新社會融資總量的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前三季度,信托貸款增加848億元,同比少增3924億元。這意味著,2010年同期,信托貸款的增加量達到4772億元。
信托貸款新增規模受到銀信合作監管政策的沖擊不言而喻。“2010年的確銀信合作增長很快,特別是信貸類的產品。”某行業資深專家告訴記者。
用益信托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1~11月,在銀信理財產品結構中,信托貸款類產品一共發行246款產品,占比為2.95%,發行規模達到1291.28億元,占比為5.51%,平均年化收益率為4.80%。而信貸資產類發行109款,占比為1.31%,發行規模為223.16億元,平均年化收益率為5.27%。在近幾個月,信貸類產品基本上屬于停止發行的階段。
據了解,銀信合作的信托貸款類產品部分是單一類信托產品,也有部分是集合類信托產品,因此難以從銀信合作產品中將其與集合類信托產品進行統計匯總。
“銀信合作我們在2011年早些時候就停了,融資類停了,一些投資類的也在做。主要是融資類產品風險資本計提比例較高。”上述信托公司人士告訴記者稱。
根據銀監會72號文對融資類銀信合作風險資本計提比例由原來的1%~2%,提高到2%~3%,投資類保持0.5%~1.5%。2011年年初銀監會提出要求,信托公司對商業銀行未轉入表內的銀信合作信托貸款,應當按照10.5%的比例計提風險資本。
“個人覺得,2012年信托貸款量不會增長太快,監管部門將信托貸款列為社會融資總量的一部分,肯定是希望信托公司少做。監管層也不希望,銀行的信貸收緊之后,資金從信托猛放出去。并且對每個信托產品都實行了審批制度,之前是報備就可以了。”上述信托公司人士稱。
坐等表外轉表內細則
2010年8月份,對于快速增長的銀信合作業務,銀監會看到了其風險增長的苗頭,《關于規范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融資類銀信合作業務納入嚴格的監管當中。
該《通知》要求,商業銀行在2011年底之前將表外資產轉入表內,并按照150%的撥備覆蓋率要求計提撥備,同時大型銀行應按照11.5%、中小銀行按照10%的資本充足率要求計提資本。
《通知》同時要求,信托公司融資類銀信理財合作業務實行余額比例管理,即融資類業務余額占銀信理財合作業務余額的比例不得高于30%。如果超標的信托公司,需要立即停止開展上述業務。信托公司開展銀信理財合作業務,信托產品期限均不得低于一年,并且信托公司信托產品也不能夠設計為開放式。
該監管政策一出,銀信合作市場立即就出現了“變臉”的趨勢,特別是信貸類銀信合作產品,在2011年8月之后基本上屬于地量發行。但是就在2010年年底到2011年初,銀信合作產品的發行再次出現反彈的苗頭。銀監會再次提出要求,銀行2011年需按每季度不低于25%的降幅將表外資產轉入表內,到2011年底前完成全部轉入。
根據信托業協會2011年三季末的統計數據,銀信合作余額為1.67萬億元,較二季度末的1.61萬億元,增加了618.7億元,占比為40.83%,較2011年二季度末的43.06%下降了2.23個百分點。
銀監會設定的表外轉表內的時間底線已經臨近,一位股份制銀行人士對此顯得比較猶豫。他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現在商業銀行都在等,等監管層對于表內轉表外的細則出臺,只要細則出來,我們肯定會轉,但是現在我們真的不知道該按照什么標準什么方式來轉。”
該銀行人士表示,如果要轉的話,對銀行的資本壓力會很大。如果銀行沒有按照要求轉入表內的銀信合作,信托公司會按照風險資本進行計提,也會承受較大的壓力。“總之,為了保證這部分表外資產的風險可控,不是銀行就是信托,反正有一方會承受風險。”他稱。
信托貸款多渠道“突圍”
或者上述信托公司人士的愿景,并不足以得到市場的支撐。
“銀信合作受限,可以明顯的感覺到信托貸款的增量不如2010年。但是,這只是狹義上的信托貸款,廣義上來講,權益投資類信托產品中大部分還是信托貸款。”一位信托行業分析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根據用益信托數據,2011年1~11月份,信托公司權益投資類產品成立規模為2074.99億元,占比為33%,成立1438款,占比為39%,平均預期年化收益率為8.9%。
上述信托分析師表示,其實總的算起來,信托貸款成立規模在信托成立產品總規模的占比不會低于50%,依然是今年信托公司發行產品的大頭。
“在分類的口徑上,一直都沒有得到很好的統一,因此不少屬于信托貸款的產品可能會被模糊地劃到權益投資里面。”上述信托行業資深專家告訴記者。上述信托人士也表示,其實權益投資類信托產品就是債權類信托產品,現在很多產品都是以“股+債”的方式來操作,很多都難以劃分出信托貸款。
銀信合作發展受限,不少信托貸款依然可以繞道銀行來做。例如,此前發行的“吉信·建富增盈【3】號廣東薩米特陶瓷集合資金信托計劃”這款產品就是建行佛山分行對廣東薩米特陶瓷有限公司有授信但是無規模的情況下,推薦給信托公司,將募集資金用于銀行發起聯合貸款。
盡管此款產品設計中,并無銀信合作的痕跡,但是建行作為“包銷”依然參與其中。分析人士指出,這種操作無疑是打銀信合作的“擦邊球”。
市場有需求,信托貸款也會有沖動。但是從長遠來看,信托公司始終都要丟下‘融資平臺’、‘第二銀行’這些稱謂,如何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的本質,或許是信托公司需要探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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