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麗豐:補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25 15:34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9/24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麗豐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境內
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玖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三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購置辦公大樓、建置O2O電子商務平台及物流中心。
10.承銷方式:採詢價圈購方式全數對外公開銷售。
11.公司債受託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5.簽證機構: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 相關主管
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
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並報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相關發行事宜,如遇有修正之必要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
理之,並授權董事長代表公司簽署一切有關辦理中華民國境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相關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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