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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命令成詐騙工具 立委促儘速修法

鉅亨網新聞中心


「支付命令」核發寬鬆,送達過程也常見弊端,近來成為詐騙集團的犯罪工具,要是民眾沒有在期限內提出異議,恐怕將因此背負龐大債務,還沒有救濟管道;因此立委提案修法,增加法官事後審查的機制,並設計兩年的過渡期,讓不幸的受害者能免除無中生有的債務。(陳俊華報導)

國民黨立委林國正、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以及「民間司改會」十三號共同舉行記者會。林國正指出,現行的《民事訴訟法》中的「支付命令」是快速解決債權人和債務人問題的工具,但詐騙集團卻濫用法院核發的支付命令,利用一般民眾欠缺相關法律知識,如果民眾沒有在二十天的期限內提出異議,將導致背負債務還會遭強制執行;而且支付命令的效力如同確定判決,只能提起再審來救濟,但成功率卻只有百萬分之五。


立委尤美女表示,只要債權人寫明債務,將狀紙寄到法院後不用經過開庭審理,法院就會把「支付命令」寄給債務人,要是民眾疏忽沒在期限內提出異議,將面臨扣薪、扣押財產等悲劇,因此希望在這個會期,就能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中排案審查。

尤美女:『修法最主要不是要廢掉「支付命令」,而是讓簡便的手續它不應該發生那麼大的效力、跟確定判決同一個效力,所以我們只讓它只有執行力,你可以去執行,可是你發現說我根本沒有欠你錢,或是這根本就是假的,那我就可以去提起訴訟,確認這個債權不存在,而且我也可以去提供擔保,來停止你的執行。』

立委提案修法的草案中,除了維持支付命令的簡便性,一方面新增法官事後審查的機制,讓程序更加嚴謹;另外也增訂過渡期,舊法時期確定的支付命令,在新法實施後的兩年內可以聲請再審,來廢棄原本的支付命令。

(圖:陳俊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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