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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日揚科技: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換發股票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05年6月7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新台幣161,152,32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6,115,232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8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8493號函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民國105年8月25日經授商字第1050120980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現金減資換股作業計劃」亦已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05年9月6日證櫃監字第1050026708號函核准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日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C01080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2.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 3.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4.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5.F213010電器零售業。 6.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7.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8.I599990其他設計業(半導體及零組件、真空設備及零組件之設計)。 9.CE01021度量衡工具製造業。 10.F113060度量衡器批發業。 11.F401030製造輸出業。 12.F401041製造輸出業。 13.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14.F401021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5.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16.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2,500,000,000元,分為25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115,108,797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1,151,087,97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市安南區工明南二路106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二人,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 (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章程訂定於86年5月20日,第二十二次修正於105年6月7日。 (七)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16,115,232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161,152,320元。 2.減資比例:14% 3.銷除股份: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140股(即每1,000股換發860股),減資後換發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份,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未併湊或併湊後仍不足壹股者,按面額計算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本公司股票採無實體發行,所有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按面額承購之。 註:本次現金退還股款按減資比例計算,元以下捨去,不足一元所餘金額,依公平原則,由小數點數字自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順序調整,至符合現金分配總額。 (八)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98,993,565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989,935,650元。 (九)資本減少緣由:為活化投資人之資金運用,並期藉由改善資本結構,進一步提昇股東權益,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部分股款予投資人。 (十)減資基準日:105年8月16日。(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 (十一)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05年10月4日。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105年10月5日至105年10月16日。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5年10月6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5年10月7日至105年10月16日。 5.減資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105年10月11日。 6.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暨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105年10月17日。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民國105年10月17日。(以匯款方式或支票掛號 郵寄各股東,匯費或郵資由股東支付) 8.自新股票上市買賣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 (十二)換發手續及地點: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股東應持舊股票及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寄送之股票換發通知申請書及原留印鑑並填妥表單671,至本公司股務代理人換發。 (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5年10月17日)後,股東持現股舊票及其轉讓過戶通知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原留印鑑章及集保證券存摺並填妥表單671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務代理部辦理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手續。 (4)郵寄聲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5)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本公司統一辦理換發,股東免辦理任何手續。 (6)換票時質設股票須先撤銷,掛失股票須待除權判決後方可換票。 (7)股票換發地點: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85號7樓。 電話:(02)2541-9977。 (十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相關規定辦理。 (十四)其他應敘明事項,嗣後如因主管機關核示、法令變更、或客觀環境之影響,致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規劃之減資換發股票日程必須變更或修正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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