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京能電力:2013年公司債券(第二期)2016年度第一次付息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5 08:40債權登記日:2016年8月19日債券付息日:2016年8月22日由北京京能電力(60057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於2014年8月22日發行的北京京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第二期)(以下簡稱「本期債券」),將於2016年8月22日開始支付自2015年8月22日至2016年8月21日期間的利息。為保證還本付息工作的順利進行,方便投資者及時領取利息,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一、 本期債券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北京京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第二期)。2、證券簡稱:13京能02。3、債券代碼:122319。4、發行人:北京京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5、發行總額:本期公司債券發行總額為人民幣15億元。6、債券期限:本期公司債券的期限為3年。7、債券利率:本期債券票面利率為5.14%。8、起息日: 2014年8月22日。9、付息日:本期債券的付息日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項不另計息。10、兌付日:本期債券的兌付日期為2017年8月22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兌付款項不另計利息。11、信用級別:經聯合評級評定,發行人的主體長期信用等級為AAA級,本期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A級。12、上市時間和地點:本期債券於2014年9月23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3、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二、本次付息方案根據《北京京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債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為5.14%,每手「13京能02」(面值人民幣 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人民幣51.4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投資者、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取得的實際每手債券派發利息為41.12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實際每手債券派發利息為46.26元。三、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付息日:1、債權登記日:2016年8月19日2、債券付息日:2016年8月22日四、本次付息對象本次付息對象為截止2016年8月19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3京能02」公司債券的持有人。五、 本次付息方法1.本公司已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證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本公司最遲在本年度付息日前2個交易日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本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證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則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為准。2.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證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六、關於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本期債券個人投資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每手「13京能02」(面值人民幣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人民幣41.12元(稅後)。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如各付息網點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付息網點自行承擔。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對於持有本期債券的居民企業,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每手「13京能02」(面值人民幣1,000元)實際派發利息為人民幣51.40元(含稅)。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以及其他相關稅收法規和文件的規定,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含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以下簡稱:「QFII」)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中證登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在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後,將稅款返還本公司,然後由本公司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請截至付息債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時持有本期債券的QFII債券付息日後10個工作日內,以專人送達或郵寄的方式,將本公告所附表格《「13京能02」付息事宜之QFII情況表》(請填寫並加蓋公章)、證券賬戶卡復印件(需加蓋公章)、QFII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復印件(需加蓋公章)一並以專人送達或郵寄的方式在上述規定的時間內送達至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上述材料後向當地稅務部門代繳QFII所得稅。如QFII未履行債券利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或納稅申報義務導致發行人無法完成代扣代繳,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非居民企業自行承擔。七、發行人、主承銷商、托管人及各證券公司:1、發行人:北京京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區廣寧路10號聯系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永安東里16號CBD國際大廈A區22層法定代表人:朱炎聯系人:樊俊傑聯系電話:010-65666995聯系地址郵政編碼:100022網址:httpπ//www.jingnengpower.com/2、主承銷商: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南小街147號國投金融大廈12層法定代表人:王連志聯系人:潘可聯系電話:010-8332 1175郵政編碼:1000343、托管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600663,股吧)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4層聯系人:楊藝聯系電話:021-3887 4800-8270郵政編碼:200120特此公告北京京能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不論是30歲還是70歲 都值得嘗試做一次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上一篇周評:資金充裕缺乏投向 債市仍是機構首選下一篇投資者進入收益率較高的美國債券市場以尋求投資回報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