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成:代子公司湖北榮成公告通過與第一商業銀行、土地銀行 及其邀請之共同主辦銀行聯貸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8-12 18:40
第二條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12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第一商業銀行、土地銀行及其邀請之共同主辦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
甲項:自首次動撥日起算屆滿7年,(可展延2年),非循環額度。
乙項:自首次動撥日起算屆滿5年,(可展延2年),可循環額度。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額度人民幣21億元整。
惟主辦銀行可視募集情形經與本公司協商同意後,
在人民幣3億元範圍內增減總額度及各項額度。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合約授信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無。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
(1)甲項:人民幣18億元,一期工程資本支出。
(2)乙項:人民幣3億元,營運週轉金。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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