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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05/08/0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泰山(開曼)投資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73007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42619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0495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3669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10495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提前通過續約,本次新增110,495仟元,屬重覆計算。
(1)公司名稱:泰山企業(漳州)食品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之孫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73007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2409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578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98194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41041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因提前通過續約,本次新增157,850仟元,屬重覆計算。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770658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734202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債務清償完畢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730072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51863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43.89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48.27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配合董事會提前通過續約,於舊額度到期後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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