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執行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7-08 10:0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7/08
2.公司名稱: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持有大根香港有限公司100%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時所出具之承諾事項暨其後續
承諾事項:本公司非依公司法第185條規定之程序,不得處
份大根香港有限公司及其投資設立之大根東莞光電有限公司
6.因應措施:截至目前為止本公司並未處份該等公司股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