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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牌照價值幾何?前海人壽的關聯交易游戲

鉅亨網新聞中心

編者按:當萬科事件喧囂塵上之時,回看寶能的投資路徑,仍然能夠發現幾點質疑:一般期限只有2-3年的萬能險到底能否短債長投?前海人壽與寶能系之間的關聯交易如何監管? 寶能作為前海人壽的實際控制人是否有違保監會對險企股東的規定?保監會作為監管層又該如何監管?

現在看來,由寶能系攪動的萬科這場股權紛爭,始作俑者仍是前海人壽那一紙普通的保險牌照。


從去年7月開始,前海人壽舉牌萬科累積動用的資金量超過300億元,持股數占萬科總股份的比例為24.26%,超越華潤集團成為萬科第一大股東。

但前海人壽資金來源及使用的合法性,以及短債長投、層層借債及多重槓杆造成的險資安全性問題,至今寶能系仍未給出合理解釋。同時,在對寶能系的資金監管上,保監會曾要求其披露相關信息,但至今尚無任何進一步動作。

「實際上,萬科股權事件發展至今,寶能系所做的多番舉牌、要求罷免管理層始終無法擺脫『野蠻人』的角色,他的這種資本游戲真正放在企業運作中很難獲得認可。」業內一位獨立經濟學家指出。

一場「空手套」游戲

300億的舉牌資金並非小數。

按照前海人壽的官網顯示,前海人壽注冊資金85億元,其中第一大股東鉅盛華占51%,也就是說,其投入的注冊資本實際僅有43.3億。

不過,寶能系注入前海人壽的資金並未用於做大其保險業務,反而全部流入到房地產領域。

據有限的公開信息顯示,前海人壽成立以來進行過15次重大關聯交易,而這15次交易全部與寶能地產有關,前海人壽累計通過各種投資渠道向寶能地產輸送了超過45.3億元人民幣的資金支持。

這也就是說,不僅鉅盛華投入前海人壽的資金最終全部流入寶能地產的開發業務中,同時,前海人壽通過保險業務所籌得的資金還有2億元「反哺」給了寶能地產。

「從寶能的這種關聯交易可以看出,前海人壽實際演變成了寶能系的融資工具,通過萬能險+關聯交易的騰挪,姚振華不但不需要實際出資,還能從保險業務中凈回籠2億元現金,一張簡單的保險牌照卻成為了寶能系在資本市場興風作浪的基本。」

據記者統計,前海人壽與寶能地產進行的15次關聯交易中,其中5次交易屬於地產項目股權交易,5次屬於為區域慢周轉項目的低息(5.6%)借款,剩余5次則均屬於增資三線城市區域內的持有型經營物業。

而這15次交易所涉及的45.3億元資金,則全部流入三線城市的地產項目中,為寶能地產的經營性物業提供現金流支撐。根據記者調查,這些項目絕大多數都為旅游生態地產、養老地產及酒店物業開發等地產項目。

「旅游、養老、酒店這一類地產業務大多屬於開發周期長、投資回報低的慢周轉業務,寶能系投入保險資本來開發這類資產,本身就隱藏着較高的風險。一旦遇到保險投資人集中兌付,也容易引發類似次貸危機的金融風險。」上述獨立經濟學家指出。

短債長投涉嫌違規

這些關聯交易的價值是否公允,以及這些交易是否能夠為保險投資者帶來合理的回報,仍存在的疑點。僅以其中向寶能地產提供的低息貸款為例,5.6%的利息顯然無法滿足保險投資者預期的回報率。

而在舉牌萬科的資本大戰中,前海人壽所依賴的「萬能險」則也因為「短債長投有違規嫌疑」及「無視保險投資人利益」而引來各方質疑。

業內人士分析,寶能系舉牌資金的來源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通過前海人壽發起類似萬能險、投連險型等高現金值投資產品,將這部分客戶保費用於舉牌投資。二是將保費再次注入其他子公司,通過相互質押增資加大寶能系的整體資金規模。

但實際上,我國保險業監管機構對保險企業的投資方式和償付能力都出台了一系列嚴格的監管政策,對准備金率、資金運用比例、最低資本、壓力測試等均有詳細規定和監督管理。

「萬能險資金和銀行存款一樣,是保險機構的短期資金來源,是金融機構向公眾吸收的存款,銀行資金只能通過放貸獲取收益,而保險資金只能通過短期投資獲得收益,卻不能用於長期並購。」一位保險行業的資深分析人士表示。

保險資金的「短債長投」令投資人的回報率無法保證,這無疑也增加了險資發生兌付危機的可能性。

業內人士分析,前海人壽積聚的風險在保險業務的高速發展下暫時沒有顯露,但一旦增速不及預期,如此激進的投資風格將使得現金流脆弱的弱點迅速暴露。目前前海人壽的傳統保障產品退保金增速已大幅超過保費收入增速,僅2015年上半年就超過10億元,萬能險的退保率也已經超過4%。

監管層缺位?

或許前海人壽引發的風險還不止於此。

根據保監會的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保險公司的股權,同時,為優化保險公司的治理結構和維護其健康穩定發展,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保險公司的持股比例應避免集中。

而記者細查前海人壽的股權變動後發現,在成立後的三年內,前海人壽股權變更頻繁,

自始自終是在深圳(樓盤)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設立的子公司和4名自然人(孫玲玲、易愛玲、許志洪、周建)控制的公司之間輪流轉換。

此外,在2015年9月7日和9日,前海人壽的除鉅盛華外其余四個股東幾乎同一時間將各自持有的前海人壽的總共49%的股權全部質押給了銀行和信托公司,隨後不久,鉅盛華也將其持有的前海人壽的51%的股權質押給了銀行。

「僅就該質押行為而言,在很大程度上這就可以質疑前海人壽的5個股東存在一致行動關系,變相造成某個實際控制人對前海人壽的控股權達到100%,這實際上違背了保監會關於保險公司的單一股東對保險公司持股不能超過51%的規定。」業內一位分析人士指出。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對保險公司的單一股東持股不超過51%的設定,主要是為了防止股權過於集中對公司治理和經營管理造成不良影響,防止單一股東的不當投資行為導致保險用戶損失。

但時至今日,相關主管部門對寶能系控制下的前海人壽在投資上的激進行為卻尚未介入有效監管。

【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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