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2/12/30
2.公司名稱:東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東森休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
為本公司直接持有100%之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為因應「東森休閒育樂股份有限公司」營運需求
向銀行融通資金而提供的背書保證新台幣1.5億元。
8.因應措施:經102/12/30董事會決議通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條件:俟被背書保證公司清償銀行借款
才解除保證責任。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