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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6/16
2.公司名稱: 凱美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作業原委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
自105年9月16日起,改委由「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代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凡本公司股東自105年9月16日起洽辦股票過戶、領息
或配股、變更地址、股票辦理掛失、質權設定撤銷、印鑑變更或掛失及其他
有關股務作業事宜,敬請親臨或郵寄至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
一樓「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電話:(02)2768-6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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