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女子遊卡達遭性侵竟反被法院判通姦罪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6-14 11:30
記者黃日暉/綜合報導
一名荷蘭籍女子日前到中東國家卡達旅遊時,向當地警方報案稱遭性侵,結果竟反被羈押,杜哈法院14日還判決這名女子犯下「通姦罪」,處以以有期徒刑一年,准予緩刑。目前這名女子已經獲釋。
根據杜哈新聞網「Doha News」報導,杜哈法院官員透露,22歲的荷蘭籍女子蘿拉(Laura)在被傳喚到法庭時並未出庭應訊,被判罰卡達幣3,000元(約800美元),繳完罰金後當局就會將她驅逐出境。
遭法庭傳喚也未出庭應訊的男性加害人,則是被判處通姦罪,並處以100下鞭刑,還因飲酒無節制再加鞭40下。
蘿拉的律師洛寇羅(Brian Lokollo)指出,她是在3月到卡達一家飯店酒吧喝酒時,遭下藥迷姦,女子隔天在陌生人的公寓醒來時,完全不記得任何事情,但當下只意識到自己可能被強暴了。
洛寇羅指控,女子逃離公寓求助並到警察局報案後,立即控告對她性侵的男子,但警察卻不准她離開警局。事後男子遭到逮捕,但堅稱與女子是合意性行為,還說蘿拉事後向他索討金錢。
官員透露,這名男子將不會坐牢,而荷蘭駐卡達大使館則表示,已盡力協助蘿拉離開卡達。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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