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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一、本公司105年3月18日及105年4月29日董事會決議。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5月9日證櫃債字第10500117801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富旺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二、債券名稱:富旺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一○五年度國內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簡稱「本公司債」)。 三、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面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參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四、公司債之利率: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20%。 五、公司債償還期限及方法: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三年期,到期一次還本。 六、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一) 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工具籌資支應。 (二) 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 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三)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七、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支應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賣回所需資金、充實營運資金及支付營建工程款。 八、前已募集之公司債,其未償還之數額:新台幣1,172,800仟元。 九、公司債發行之價格: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十、公司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已實收之金額:截至民國(下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額定股本總額為新台幣貳拾億元整(NT$2,000,000,000),已發行股份總數為壹億柒仟伍佰捌拾柒萬壹仟貳佰柒拾陸股(175,871,27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壹拾柒億伍仟捌佰柒拾壹萬貳仟柒佰陸拾元整(NT$1,758,712,760)。 十一、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截至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該項餘額為新台幣壹拾玖億肆仟玖佰玖拾捌萬壹仟元整(NT$1,949,981仟元)。 十二、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不適用。 十三、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及其約定事項:本公司債由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債權人之受託人,代表債權人之利益行使查核及監督本公司履行公司債發行事項之權責,凡持有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論係於發行時認購或中途買受者,對於本公司與受託人間受託契約規定受託人之權利義務及本公司債發行辦法均予同意承認,並授與有關受託事項之全權代理,此項授權並不得中途撤銷,至於受託契約內容,債權人得在規定營業時間內隨時至本公司或受託人營業處所查閱。 十四、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 (1)代收款項之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東台北分行。 (2)代收款項銀行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325號6樓。 十五、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合作金庫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 十七、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本公司債委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委任保證契約履行公司債保證。 十八、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分行代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債券所有人。 十九、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二十、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二十一、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二、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二十三、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二十四、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訂於105年5月13日開始募集並完成募集發行,款券並於當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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