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鴻科技: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櫃檯買賣暨交付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5-09 16:40
壹、依據: 一、本公司105年 3 月16日董事會決議。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04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134351號。 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貳、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雙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債種類: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三、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金額:總額新台幣參億元整,每張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四、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利率為0%。 五、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發行期間為三年。除債券持有人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條轉換條款為本公司普通股,及第十九條行使賣回權,或第十八條提前贖回外,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六、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還資金,將由自有資金下支應。 七、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 八、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無。 九、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債券面額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整,按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十、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額定股份總數80,000,000股,已發行股份總數71,311,245股,計新台幣713,112,450元整。 十一、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截至104年12月31日止為新台幣1,430,492仟元。 十二、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公告。 十三、公司債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 十四、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建北分行,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17號3樓。 十五、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擔保,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委任保證契約,證明文件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七、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委任保證契約,證明文件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八、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九、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債公開說明書之發行及轉換辦法。 二十、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一、董事會之議事錄:請參閱公開說明書。 二十二、公司債其它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它事項:本次發行公司債係採無實體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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