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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國人民銀行委員會關於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29 19:48


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5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六巡視組(以下簡稱中央巡視組)對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人民銀行)黨委開展了專項巡視。2016年1月31日,中央巡視組向人民銀行黨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發布。

一、總體情況


人民銀行黨委高度重視巡視反饋意見。專項巡視情況反饋會結束後,黨委書記、行長周小川同志立即主持召開黨委會,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巡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對做好巡視整改工作的要求,認真研究中央巡視組反饋的意見,深刻剖析巡視指出的問題,對全系統開展巡視整改工作進行部署,要求人民銀行系統各級黨委和黨員領導干部把專項巡視整改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承擔起全面從嚴治黨和巡視整改落實的主體責任。

(一)黨委高度重視

人民銀行黨委成立了專項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周小川同志擔任組長,易綱同志、王華慶同志任副組長,黨委其他成員為成員,統一領導全系統的巡視整改工作。周小川同志作為黨委書記,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分別於2月5日、2月23日、3月29日3次主持召開黨委會,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有關問題進行整改,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周小川同志和人民銀行黨委班子成員4次主持召開專題會議,多次單獨約談相關單位負責人,聽取整改落實情況匯報,對中央巡視組指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逐項審核,確保“條條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3月29日,周小川同志主持召開人民銀行黨委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刻剖析巡視發現的問題,嚴肅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進一步落實整改措施。按照人民銀行黨委的部署,相關司局、直屬企事業單位和相關單位、分支機構也分別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落實中央巡視組和人民銀行黨委的整改要求。

(二)嚴格落實責任

人民銀行黨委經過認真研究並經黨委會審議,向全系統印發了《中央巡視組專項巡視人民銀行整改工作方案》,明確所有單位均為整改責任部門、中央巡視組明確指出問題的單位為重點整改責任部門,要求各單位均要成立專項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整改第一責任人,對照巡視指出的問題,制定詳細的整改方案。分管行領導和專項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各整改責任部門的督促指導,確保巡視整改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人民銀行專項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對各單位報送的整改方案、整改落實情況嚴格審核把關,不符合要求或整改措施不實、不到位的,堅決督促其重新整改。成員單位多次召開碰頭會,對重點整改問題進行研究,嚴格和統一整改標准,督促相關單位切實整改到位。整改指導部門和派駐紀檢組對各單位的整改工作加強督促檢查、跟蹤督辦。建立整改工作總台賬,列出詳細的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逐一抓好落實。

人民銀行黨委還調整設立了跨部門的直屬企事業管理委員會、分支行工作協調委員會和國際事務委員會,由分管行領導負責,指定牽頭司局,相關職能部門參加,對涉及企事業單位、分支機構和國際事務等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協調,進一步完善相關管理機制。

(三)集中專項整治

人民銀行黨委在中央巡視組進駐期間,組織開展了黨費收繳、辦公用房、配車、住房違規問題專項自查整改。按照中央巡視組反饋的意見,人民銀行黨委又部署在全系統集中開展黨費收繳倒查和補繳,辦公用房、配車、住房違規問題專項清理,違規建樓堂館所、濫發薪酬補貼、公款吃喝及利用培訓中心奢靡享樂等問題的專項整治。

專項清理整治工作在人民銀行專項巡視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各單位切實增強對黨負責的政治意識,切實履行職責。各單位“一把手”作為第一責任人,明確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限定整改時限,建立整改台賬。嚴格執行專項清理整改工作紀律,保證專項清理整治排查問題反映真實完整,專項清理整改工作不等不拖、立行立改。深刻分析問題產生的根源,以嚴抓、嚴改、嚴問責的態度,動真碰硬,問題不解決不放過,整改不徹底不放過。對弄虛作假、隱瞞不報的,不按要求進行整改的,給予嚴肅處理。對在專項清理整治過程中頂風違規違紀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各單位以專項清理整治為契機,將其與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內控機制建設結合起來,建立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

二、中央巡視組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針對中央巡視組反饋的問題,人民銀行黨委認真制定措施抓好整改,共制定整改措施268項。截至2016年3月30日,已整改完成119項;其余149項正在抓緊整改,其中,擬於2016年6月底前整改完成38項,擬於2016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53項,擬於2017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5項,需要長期整改51項,待中央批復後立即整改2項。

(一)“黨的領導弱化、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問題整改情況

一是堅持以上率下,做好示范引領。在人民銀行黨委民主生活會上,班子成員主動報告個人住房、用車以及配偶、子女的有關事項,並要求各司局民主生活會向行黨委看齊。班子成員都結合分管工作查找分析了履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以及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情況,對不斷強化自身抓黨建的主責意識等提出了改進措施。班子成員嚴格執行領導干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分管或組織關系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會共19人次,並對司局領導班子“敢抓”、“敢管”、“敢擔當”提出嚴格要求。

二是按照嚴的要求,從思想認識、制度建設、黨內生活、執行紀律等方面,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加強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強化管黨治黨意識。加強中心組學習管理,通報人民銀行系統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情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嚴格制度治黨,完善黨建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人民銀行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作用,把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層層傳導到各級黨組織、各級負責人,形成上下聯動、層層負責、環環相扣、齊抓落實的黨建工作格局。全面開展了人民銀行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不斷優化黨建量化考核制度,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的政績”導向。嚴格黨內生活,營造良好政治生態。探索建立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會前會商、會中列席、會後通報、分析總結等制度,加強對各個環節督促指導,確保民主生活會質量,發揮其教育管理黨員和黨性鍛煉平台的作用。嚴格紀律規矩,按照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推廣應用廉政風險防控系統,分級分層定期檢查風險點,加強對權力和資金運行的制約監督,初步建成了業務部門落實監督責任、紀檢部門落實再監督的內控機制。開展“我的底線、我的規矩大家談”專題活動,組織召開學習貫徹黨內兩部法規的專題組織生活會,司局級干部帶頭學習、交流。廣大黨員干部的紀律意識、規矩意識明顯增強,尊崇紀律、遵守規矩、捍衛制度的良好風尚逐步形成。

三是采取實的舉措,圍繞巡視反饋意見中提出的關於宏觀調控、互聯網金融、金融監管協調、組織架構、黨建統籌規劃等方面的問題,做好破難題、防風險、補短板的工作。深入調研,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建議,加強經濟金融形勢分析,創新貨幣政策工具,對擬出台政策進行充分論證,進一步增強貨幣政策和宏觀調控的科學性、有效性、前瞻性。積極回應各方關切,合理引導社會輿論和市場預期,進一步提高貨幣政策的認同度和公信力。人民銀行黨委成員通過國際會議、國際金融交流和合作平台等,闡釋中國貨幣政策和宏觀調控意圖,主動參與國際經濟金融政策協調和國際金融體系改革、規則制定等工作,發出“中國聲音”,並積極推動采納“中國意見”。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等新金融業態的監督管理。充分發揮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牽頭單位的主導作用。積極推動分支行管理體制改革。加強黨建工作的分類指導,梳理、細化、規范人民銀行黨建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提高黨建工作制度化、系統化和科學化水平。人民銀行黨委將繼續以問題為導向,根據人民銀行黨建工作垂直管理的特點,堅持以上率下,真正實現抓機關、帶系統、促基層,全面提升人民銀行管黨治黨整體成效。

(二)“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基層黨建薄弱”問題整改情況

一是嚴格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強化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堅持從嚴治黨、思想建黨、制度建黨,聚精會神抓黨建,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守土負責;落實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黨委(黨組)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健全完善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對黨組織書記研究部署黨建工作、內設機構專兼職黨務工作人員配備情況及按期換屆情況、黨員活動陣地保障等進行量化考核。

二是嚴肅認真開展黨內政治生活。根據中央有關要求,適時制定人民銀行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的具體辦法,進一步在全系統嚴格執行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着力提高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的質量,切實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制定黨員活動室標准化建設指導意見,以黨員活動室為載體,推動“三會一課”、黨性分析、民主評議等黨內生活規章制度的規范落實。

三是通過基礎性管理工作和作風建設常態化,促進基層黨建工作上新台階。制定加強基層黨建工作的指導意見,完善直屬企事業單位黨組織設置。配優配強基層黨組織帶頭人,豐富基層黨建工作載體和形式。抓好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總結運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作風建設的好經驗,對各級黨委(黨組)查擺出的不嚴不實問題抓好整改落實,結合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把作風建設一抓到底。通過行前組織教育、加強理論學習、參加日常及專題組織生活等多種方式,加強外派人員及駐外機構黨組織管理工作。

(三)“黨費交納不規范”問題整改情況

一是人民銀行黨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黨費收繳整改工作,明確責任部門,限期完成整改任務。制定了人民銀行系統黨費倒查和補繳工作方案,組織人民銀行系統各單位認真清理、規范和整改近年來的黨費收繳管理工作。

二是將黨費倒查補繳工作作為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增強黨員組織觀念和紀律觀念的重要內容來抓,督促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認真履行交納黨費的應盡義務。嚴格對照黨章和有關規定,明確倒查時間段,明確黨費交納標准,組織人民銀行系統各級黨組織對黨費收繳情況進行倒查,全面核算倒查時間段內所屬黨員未按規定足額交納黨費數額,認真分析漏繳原因,深入反思。

三是足額追繳未按規定交納的黨費。除去世的部分黨員、異地居住的離退休黨員、失去聯系的離職黨員等未能及時補交黨費外,黨費補繳已經到位。目前,還在繼續聯系查找失聯黨員,繼續做好黨費追繳工作,並按照規定比例,向中央組織部和中央國家機關工委上劃補繳黨費。

通過對黨費交納不規范問題進行整改,各級黨組織認真履行黨費收繳規定,各級領導班子成員深刻反省管黨治黨不嚴的問題,黨員意識和黨性觀念得到強化,黨務工作水平得到提高,黨建基礎性工作制度不斷完善。下一步,將繼續完善黨費收繳內控制度,健全黨費收繳監督檢查機制。

(四)“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不嚴”問題整改情況

針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人民銀行一些下屬企事業單位領導干部工作生活待遇變相違規、公款送禮吃喝屢禁不止、樓堂館所項目改頭換面、巧立名目發放薪酬補貼等方面的問題,人民銀行認真開展專項清理和專項整治,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開展“公款吃喝”及利用培訓中心奢靡享樂問題專項整治。制定專項整治方案,組織對照巡視發現的重點問題,建立“負面清單”,按照“要求嚴、措施實、落實快”原則,嚴查“公款吃喝”及利用培訓中心奢靡享樂問題,督促有關責任單位抓緊整改。對於違規公款吃喝的費用,有關責任人已清退違規報銷的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並按規定受到嚴肅處理。有關單位已取消備用金制度,退賠違規報銷費用,對有關責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和談話,部分責任人給予了黨紀政紀處分。根據中央有關規定,完善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建立權責分明、程序嚴謹的審核機制,從源頭上根治“公款吃喝”及利用培訓中心奢靡享樂問題。

二是在全系統組織開展“新建樓堂館所”專項整治。切實貫徹落實中央“嚴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樓堂館所”的精神,已經一律停建有關違規樓堂館所項目,對有關責任人給予了黨紀處分。人民銀行黨委將根據有關法規,進一步完善制度,規范基本建設管理工作,確保中央禁令令行禁止,不打折扣。

三是開展了“辦公用房、配車、住房違規問題專項清理”。嚴格按照2014年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准和中央關於進一步做好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辦公用房清理整改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了清理整改力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談話、通報批評,並采取工程改造方式整改。同時,嚴格按照中央和地方政府相關政策規定,加強對住房、配車管理,切實解決了職工住房使用現狀不明、底數不清、分配管理混亂、領導干部配車和使用違反規定等問題。目前,超標辦公用房、配車違規等問題已按照相關標准整改到位,“違規住房”問題整改也取得階段性成果並正在抓緊完成整改。在整改中,還制定和完善了辦公用房、住房管理相關制度,認真為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做好准備,督促重點整改責任單位完善長效機制。

四是遵循“綜合整治、糾建並舉、注重預防”的原則規范薪酬補貼。認真開展違規發放薪酬補貼問題專項整治,逐條逐項摸底排查各項薪酬補貼的發放金額、發放名目和發放依據,並逐條建立任務、責任清單,堅決糾正違規發放薪酬補貼問題,退回不合規的補貼。通過嚴格執行人民銀行直屬企業和相關單位負責人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對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采取限薪措施,進一步規范負責人薪酬發放,合理控制薪酬差距。根據中央統一部署,實施人民銀行直屬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鞏固解決人員經費和工資不匹配問題的成果,加強人員經費和工資管理。各單位在違規發放薪酬補貼問題整改過程中,嚴肅追責問責,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下一步,將繼續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長效監督機制,提高收入分配的科學性和規范性。

(五)“組織紀律執行不嚴”問題整改情況

人民銀行黨委把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與貫徹落實中央關於組織人事工作各項決策部署相結合,堅持問題導向,深化問題整改,着力加強組織紀律制度執行力建設。

一是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結合人民銀行實際改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按照建設“學習型、研究型、專家型、務實型、開拓型”中央銀行干部隊伍的要求,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為重點,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着力抓好基層、打牢基礎,突出“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准,堅持五湖四海、群眾公認原則,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選好干部、配強班子。

二是對中央巡視組指出的干部任用問題全面梳理摸底,深入了解任職考核情況、工作業績以及干部群眾的評價意見,多渠道全面掌握民情民意。人民銀行黨委多次召開黨委會研究干部調整配備問題,根據梳理摸底、任職考核、工作業績和干部群眾意見等,對多個司局、直屬單位和分支機構班子進行了調整,強化了注重實績的導向和群眾公認的導向,突出了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以及中央關於秘書管理、公務員調任以及海外引才的規定,在干部選任過程中堅持好干部標准,堅持五湖四海、群眾公認原則,堅持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擴大選人用人視野,多視角、多途徑選拔培養干部,加強組織把關,兼顧好各類干部的成長。

三是組織對司局級干部的配偶、子女就業情況逐一篩查,違反回避規定的堅決調離,違規調入的堅決清理,對不違反現有制度規定的情形,也要求領導干部以身作則,鼓勵、引導配偶、子女到系統外從業,同時注重建立長效機制。對發現的涉及任職回避的問題,堅決整改。調閱原始調配檔案,核實是否存在未參加統一考試招聘或未經批准調入的情況。對於未經考試錄用或未經審批調入的,堅決清理整改。對隱瞞不報的,從重處理,並追究有關負責人責任。

四是嚴格落實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組織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專項培訓班,傳達有關文件精神,明確標准,重申要求。制作指引,督促領導干部認真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做好政策解讀及工作指導,督促各單位嚴格把握標准,從嚴從實做好核查處理工作。積極整改,加大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核查處理力度。對不如實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的干部進行了嚴肅處理。下一步,將結合干部調整和後備干部調研工作,對重點抽查和擬提拔重用的干部加大查核處置力度,擴大監督檢查范圍,通過嚴格處理推動制度落實。

五是分級分類,積極消化整改超(高)配干部問題。對司局級干部超(高)配的,通過平級交流、轉任非領導職務、退休等方式分期分批消化。對處級干部超配的,根據工作需要和職數配備情況,通過轉任、交流、編制職數調整等方式,逐步消化解決。

六是認真梳理,研究推動干部交流。對全系統任職時間5年以上的司局級干部進行全面梳理,深入分析不同司局和不同層級機構司局級干部的崗位特點、任職條件和輪崗要求,研究提出加強干部輪崗交流的原則和思路。在同一單位或部門擔任主要領導職務滿5年的,原則上要進行交流;滿10年的,必須交流。加大對干部交流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六)“權力監督約束不嚴”問題整改情況

人民銀行黨委專門召開會議深入研究加強權力監督約束問題,對“業務司局+”涉及的行政審批情況和收費情況進行了全面排查,要求堅決杜絕各種權力轉移和變相轉移,堅持問題導向,深挖問題根源,明確相關責任,切實整改到位。

一是建立健全規范權力行使的制度安排。充分聽取商業銀行、相關企業意見,加強人員管理、梳理業務流程,杜絕尋租腐敗的行為發生。進一步規范審批行為,對已取消下放的審批事項嚴禁繼續實行變相審批,不得自行授權或委托企事業單位等行使審批權力。由專門的直屬企事業管理委員會,負責對涉及企事業單位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和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企事業單位收費管理制度,規范收費行為。建立收費項目管理制度,加強對收費項目設立、實施等環節的合理性論證和全過程監督。同時,以整改落實為契機,由解決面上問題向解決深層次問題延伸,由集中整治向常態化治理深入,推進制度建設和執紀問責,促進業務工作健康發展。

二是嚴格支付機構准入和監管,加大違規處罰力度。建立健全非銀行支付機構分類監管機制,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評級管理辦法》。強化備付金監管,遏制挪用資金風險高發勢頭。試點運行全國非銀行支付機構非現場監管系統(一期)。加大處罰力度,清理整頓市場秩序,重點整治無證經營支付機構。研究建立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從根本上防范支付機構挪用客戶備付金風險,規范支付機構跨行清算義務。

三是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促進嚴格公正文明執法。針對執法中不同程度存在的監管不到位、選擇性執法或同案不同罰等問題,進行了排查核實和整改,並進一步完善了行政執法的相關制度安排。積極落實推廣行政執法隨機抽查工作,實現隨機抽查各業務條線全覆蓋,減少執法檢查工作的隨意性和人為干預,防范權力尋租。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充分發揮法律、內審和紀檢部門對依法行政工作的監督作用,強化對執法行為的事中事後監督,確保行政執法行為的公正、合法。完善行政處罰委員會制度,充分發揮行政處罰委員會的作用等。這些措施有效規范了行政審批、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權力運行環節和流程,防止以權謀私等腐敗現象的發生。下一步,將繼續建立健全權責制衡的監督體系,深入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工作,探索建立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准制度。

(七)“監督執紀不到位”問題整改情況

人民銀行黨委堅決支持派駐紀檢組和各級紀委嚴肅執紀問責,集中力量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對巡視移交和派駐紀檢組掌握的領導干部涉嫌違紀問題線索,組織力量快查快辦,嚴肅處理;對涉嫌違法的問題線索經調查核實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對處理不到位的問題要求認真復查,重新從嚴查處。對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釋放執紀必嚴強烈信號。

一是嚴肅查處了司局級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案件。依規依紀對相關人員分別給予黨內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行政記大過、免職、撤職等處分,對部分違紀人員進行誡勉談話。

二是嚴格運用“四種形態”強化紀律審查。對涉嫌受賄問題的司局級干部立案調查,並移送檢察機關。對不向中央巡視組如實說明情況、違反政治紀律問題的干部,給予黨內嚴重警告並免職處分。對有關違反財經紀律問題的領導干部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和系統內部分別通報。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在系統內進行了通報。

三是根據中央紀委部署,開展“四風”問題整治情況“回頭看”。結合巡視整改,對照中央和總行有關法規規章制度,對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整治“四風”問題方面的制度規定和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和系統總結,並對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嚴肅整改。

四是分類做好中央巡視組移交問題線索的處置工作。嚴格按照紀律審查要求,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涉及人民銀行系統的問題線索,集中力量全面分析清理,分類處置,做到件件有着落。截至目前,已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1人,給予黨政紀處分、組織處理共32人。其中,司局級干部18人,處級及以下干部15人。

五是以派駐改革和巡視整改為契機,強化監督執紀問責。重點加強對領導班子和司局級干部的監督,督促各級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確保中央政令和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到位。對各級領導班子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的,加大問責力度。緊盯“四風”新動向新表現,對不收手不收斂、規避組織監督等行為,一律從嚴查處,決不放過。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全面推動“兩個為主”、“一案雙查”的落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人民銀行黨委將從以下幾方面繼續深入推進巡視整改落實工作,並從源頭上完善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安排,鞏固和擴大巡視整改工作成果。

(一)深入學習貫徹中央關於巡視工作的指示精神,進一步提高做好巡視整改工作的思想認識和行動自覺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尤其是對巡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決落實政治巡視要求,切實擔負起巡視整改落實的主體責任,履行好《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規定的整改職責,對巡視指出的問題對號入座、舉一反三、狠抓落實,確保巡視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二)召開人民銀行黨建工作會議,就全面加強人民銀行系統黨建工作進行部署

人民銀行黨委決定於2016年上半年專門召開中國人民銀行系統黨建工作會議,系統總結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銀行黨建工作情況,結合深入開展中央專項巡視整改工作,研究解決人民銀行黨建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對今後一個時期人民銀行系統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做出部署。

(三)加強對人民銀行系統黨建工作的領導,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黨委書記帶頭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進一步加強黨委班子中抓黨建工作的力量,切實把主體責任扛在肩上,抓住體制機制、基層黨建等方面的具體問題深化主體責任落實。以全面清理、規范、整改黨費收繳問題為契機,結合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解決黨員意識淡薄、黨組織建設和管理薄弱問題。積極支持派駐紀檢組履行監督責任,對違紀行為嚴肅處理,絕不遮掩姑息。

(四)抓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查處,堅持不懈糾正“四風”

繼續深入開展辦公用房、配車、住房違規問題專項清理和違規建樓堂館所、濫發薪酬補貼、公款吃喝及利用培訓中心奢靡享樂等問題專項整治。積極支持派駐紀檢組對中央巡視組移交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線索的處置,對相關違規違紀問題一抓到底,嚴肅查處。同時,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規定,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五)嚴格落實《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全面加強干部選任、管理和監督

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和中央有關要求,不斷完善並嚴格執行干部人事各項制度,加強對干部政治方面的考察和培養,堅持好干部標准,堅持五湖四海、群眾公認、公平公正原則,形成良好選人用人導向和風氣,加大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和違規懲戒力度,及時清理消化超配干部,嚴肅處理檔案造假問題並倒查追責。

(六)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和簡政放權,進一步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

繼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強化制度約束,嚴格規范行政權力行使,防止權力轉移、設租尋租、謀私套利等行為。充分發揮直屬企事業管理委員會的作用,強化企事業單位日常管理,抓緊明確運營、收費、薪酬、盈余(利潤)上繳等管理和監督制度。結合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推動恢復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分省管理體制。健全分支行工作協調委員會運行機制,加強對分支機構的全面指導和管理。

人民銀行將以專項巡視整改為契機,進一步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和全局觀念,增強政治責任擔當,加強黨對金融工作的領導,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改進和完善宏觀調控,大力推進金融改革發展,切實維護金融穩定,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十三五”規劃目標做出更大貢獻。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10-66194725;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成方街32號;電子郵箱:sziguo@pbc.gov.cn。

中共中國人民銀行委員會

201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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