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盟:代子公司KMC(BVI)Holding公告,對其子公司越南桂盟資金貸與餘額達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13 20:53
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2/11/1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桂盟鏈條(越南)責任有限公司(越南桂盟)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借貸雙方均為本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6674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5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7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用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0725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51057
5.計息方式:
計息方式不得低於桂盟國際(最終母公司)之最高借款利率,按月付息。
如遇特殊情形,授權董事長視情況調整,並於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
6.還款之:
(1)條件:
額度期間為1年,每筆期限不超過180天。
如遇特殊情形,授權董事長視情況調整,並於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
(2)日期:
得於額度期間分次動用,每筆期限不超過180天。
如遇特殊情形,授權董事長視情況調整,並於最近一次董事會報告。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70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9.0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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