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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柏承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公司庫藏股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11/13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808,010,672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2/11/14~103/01/13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7.10~15.7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12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0.08.09-10.07 1,013 仟股

100.11.24-12.20 1,500 仟股

101.05.23-07.20 1,232 仟股

101.10.30-12.28 1,159 仟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100.08.09~100.10.07 原預計買回2,000仟股,實際買回1,013仟股,因考量買回期間股價

已趨穩定,故雖期限屆滿但未執行完畢。

101.05.23~101.07.20 原預計買回1,500仟股,實際買回1,232仟股,因考量買回期間股價

已趨穩定,故雖期限屆滿但未執行完畢。

101.10.30~101.12.28 原預計買回1,500仟股,實際買回1,159仟股,因考量買回期間股價

已趨穩定,故雖期限屆滿但未執行完畢。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於每股新台幣

7.1元至15.7元間,以23,550仟元為上限,預計買回本公司發行之普通股1,500仟股,

並將買回之股份悉數辦理銷除,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二、依法令規定即為公告、申報、並於執行終了後,將執行情形提報股東會。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02年11月13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通過,

自102年11月14日起至103年01月13日止,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本公司股份1,5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佔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1.12%,且依所需金額上限僅佔本公司之

流動資產之4.79%,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柏承科技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

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故無重大不利之影響。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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