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茂迪:本公司澄清媒體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3-11-05 11:17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2/11/052.公司名稱:茂迪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1版6.報導內容:茂迪102年第4季有機會重回EPS賺一元的榮景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此報導為媒體之臆測性報導,本公司對該等報導無法置評。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裕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補選任第二屆薪酬委員一席。下一篇群益期:公告本公司自行結算102年10月份獲利情形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