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鄉:澄清今周刊880期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今周刊
2.報導日期:102/10/30
3.報導內容:今周刊880期報導第90頁至第108頁。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內容為今周刊自行臆測。
6.因應措施:本公司不排除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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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條 第26款
1.傳播媒體名稱:今周刊
2.報導日期:102/10/30
3.報導內容:今周刊880期報導第90頁至第108頁。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報導內容為今周刊自行臆測。
6.因應措施:本公司不排除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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