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唐科技:澄清媒體報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3-10-25 11:50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0/252.公司名稱: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自由時報6.報導內容:「徐英士指出… 法人預估,新唐第四季營收季減幅度約在10%以內。」7.發生緣由:不適用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上述報導係媒體引用法人預估,非本公司發佈之訊息,特此澄清。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聯成:本公司法人董事及法人監察人改派代表人事宜。下一篇麗正:公告本公司及列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個體之聯屬公司102年9月份自結合併報表高流動性資產、短期借款及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等財務資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