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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實銷售MBS 摩通130億美元和解 破單一銀行罰款紀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0-21 08:55

外電引述消息人士指,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JPM-US)(8634-JP)已與美國司法部就多項住宅按揭抵押債(RMBS)(MBS)民事調查,達成130億美元(1014億港元)的初步和解協議,相信是美國有史以來金額最大的單一銀行和解案;不過,這個和解案不包括仍在進行、針對該行個人或銀行違規行為的刑事調查。

《星島日報》報導,摩通將向美國聯邦住屋融資局(FHFA)支付40億美元,以補償誤導房利美與房貸美購買按揭債而引致的損失;另外,該行亦會支付40億美元作為消費者賠償,以及50億美元的罰款,總額130億美元,比原先商議的110億更高。至於消費者的補償和銀行罰款如何支付,則仍未有詳情。

上述的問題按揭債,都是摩通在2008年金融危機前,收購出問題對手貝爾斯登和華盛頓互惠兩家銀行後,將其於2005至2007年間發行的問題RMBS資產納入旗下。據悉,這宗取得初步協議的和解細則尚未敲定,也未解決所涉個人和銀行本身的刑事調查責任,最終和解金額可能再上調。並傳摩通與當局就和解聲明中,是否承認錯誤以結束調查仍然意見分歧,遂先解決涉及RMBS的民事指控。

以資產值計算,摩通是全美最大銀行,去年曾錄213億美元純利,創新高。這次初步和解案的金額,足以抵銷去年逾半盈利,若條款落實,將會是歷來最大單一金融企業與美國政府和解案。

摩通上周公布第3季業績時曾透露,已額外撥備90億美元(702億港元),將期內訴訟開支撥備增至總額230億美元(1794億港元),以應付未來官司及和解需要。該行目前在美國與海外,都是主要的調查目標。

這個天價和解金額,亦反映摩通希望盡快平息所涉及的訴訟和指控。摩通上周才同意支付1億美元,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就去年虧損60億美元的「倫敦鯨」交易違規醜聞和解,該宗事件亦導致該行上月向美國和英國監管當局,支付總額9.2億美元和解金。

香港《文匯報》綜合外電消息,NAB Research LLC銀行分析師布什認為,這種規模的和解理應一併解決刑事刑責,摩通無法免責不是好事,不確定因素將令華爾街繼續不安。

摩通被指於2005年至2007年間,向房地美及房利美等投資者誇大MBS質素,促使它們購入產品。而這些MBS中,其實有80%由貝爾斯登及華盛頓互惠發行,兩者於2008年因次按危機倒閉,在美國政府鼓勵下,摩通以超低價將兩者收購。

收購貝爾斯登和華互,大大加強摩通債券交易及零售銀行業務,令該行盈利屢創新高,但同時令摩通捲入多宗MBS相關訴訟,法律開支龐大。該行上季錄得3.8億美元(約29.4億港元)虧蝕,是2004年以來首度見紅,主要是由於期內稅後法律開支多達72億美元(約558億港元),總裁戴蒙上周在分析員會議上,亦坦承貝爾斯登和華互對摩通傷害很大。 (接下頁)[NT:PAGE=$]

由於摩通已在月初提出為訴訟開支作230億美元(約1783億港元)撥備,故相信今次罰款對該行財政影響不會太大,華府同時也可保住戴蒙,讓這家大行不至於出現高層大地震。除了MBS相關訴訟外,摩通近兩年還先後面臨多宗官司,包括操控倫敦銀行同業拆息(Libor)、「倫敦鯨」事件相關罰款,以及涉嫌在中國行賄的指控等。

香港《明報》綜合報導,摩根大通官非纏身,除了面對不良按揭抵押證券的巨額和解賠償外,還涉及信用卡貸款不當行為及操控銀行拆借利率等指控,面臨最少7個聯邦政府部門、數個州立監管機構及外國政府的調查,巨額訟費及和解費用成沉重財務負擔。

摩通於10月11日公布第3季業績,宣布需撥出92億美元應付未來訴訟,導致淨虧損3.8億美元,為近10年來首度虧損。該季231億美元淨收入中,訴訟成本佔39%,成為公司最大開支,較員工薪金(73億美元)及其他經常性開支(9.47億美元)為多。自2010年起,摩通已撥備310億美元作為訴訟成本,相當於其純利近半,實際支付金額達80億美元。有評論指出,訴訟成本高昂,反映營運失誤及誤導顧客已成摩通的「業務核心」,對公司盈利構成陰影。

事實上,自金融危機以來,包括摩通在內的美國六大銀行,用於法律訴訟的費用累計已達1030億美元,當中包括律師費及訟費,以及為不良按揭貸款及取消抵押品贖回權等問題作出和解的費用。有關金額超過近5年向股東派發的紅利總和,亦足以抵銷各行在2012年的盈利。

今次賠償協議金額之高固然驚人,但摩通付錢後,不等於已免除銷售MBS的所有法律責任。根據美國傳媒曝光的協議內容,摩通繳款只是平息當局對不良MBS的民事訴訟,但另一線進行的刑事訴訟則罕有地不受影響。換言之,摩通部分高層或需付上刑責。

美國政府去年對銀行業界在金融海嘯前處理MBS的手法作出廣泛調查,以傳票徵取企業內部文件。消息指部分轉交加州聯邦檢察部門,隨後調查人員發現一封摩通僱員的電郵,撰寫者向上司警告MBS估值遠遠過高,當局隨後取得其合作。該僱員已辭職,表明願意未來出庭作證。司法部因此相信有足夠證據提出控告,但摩通管理人員強烈質疑當局理據是否充分。

華爾街銷售投資產品的手法在金融海嘯後備受爭議,有消費者組織一直質疑華府迄今一味靠和解,未能真正「打老虎」阻嚇華爾街高管「擦邊」求取暴利。《紐約時報》形容,政府是擔心刑事檢控牽動的市場情緒會令全美經濟受損,但美國前最大按揭商Countrywide前高層溫斯頓(Michael Winston)批評,這樣做等於這些高管「大得不能囚禁」,不符民眾期望。溫斯頓因挺身揭露Countrywide在金融危機前濫發按揭而聞名。

《洛杉磯時報》記者希爾茨克(Michael Hiltzik)亦指出,金錢罰款看來很高,但付鈔的不是犯錯的管理層人員而是股東,質疑除非包括戴蒙在內的相關高層為事件負責,否則只靠罰款無法收阻嚇作用。

「按揭抵押證券」(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簡稱MBS)堪稱金融海嘯一大元兇。房屋按揭作為生息資產,理論上其還款現金流可包裝成證券,迎合風險胃納各有不同的機構投資者,但在美國樓市泡沫時期,許多缺乏償還貸款能力的次級按揭被金融機構包裝成MBS。18間主要金融機構更涉嫌誤導房貸美和房利美等投資者,購入不良MBS,總值達2000億美元。

樓市泡沫爆破後,按揭違約率急增,兩房因而瀕臨破產,迫使聯邦政府注資約2000億美元接管。據報摩通佔上述不良MBS價值達330億美元,為18間銀行中第二多。聯邦房屋金融局(FHFA)迄今只與花旗、通用電氣和瑞銀達成和解協議,前兩者數字未有公開,瑞銀則須賠償8.85億美元。(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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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大型和解案一覽(部分)
 
司法部目前最大和解案:

■英國石油公司(BP)

和解金額45億美元(約349億港元)

2012年11月

2010年BP位於墨西哥灣的「深水地平線」鑽油台爆炸11死,並洩漏大量原油造成生態災難。和解條件包括承認11項誤殺罪。

■醫藥業:葛蘭素史克(GSK)

30億美元(約233億港元)

2012年7月

GSK涉嫌不法推銷藥物及隱瞞安全數據。

■銀行業:美國銀行

85億美元(約659億港元)

2011年6月

和解對象並非美國政府,而是貝萊德、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PIMCO)及紐約聯儲銀行等按揭債券持有人。

■其他行業:5大煙草商

2460億美元(約1.9萬億港元)

1998年

美國50名州總檢察長與5大煙草商達成和解,全部金額須於2025年前支付。

■反壟斷案:

英特爾(Intel)

15億美元(約116.3億港元)

2009年

歐盟歷來最大宗反壟斷和解案,英特爾當時佔全球電腦晶片產量近8成,公司仍在上訴。

資料來源:香港文匯報/華爾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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