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首環保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會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粵首環保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局(「董事局」)謹此宣布喬立博士(「喬博士」)已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六日獲委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於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後,喬博士亦於同日獲委任?本公司審核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會員。
喬立博士,四十七歲,分別持有中國清華大學企業政策與戰略學博士學位及持有美國伊利諾大學香檳分校工商行政管理碩士學位。喬博士在企業融資、投資銀行業務及企業管理方面擁有逾二十二年工作經驗。彼現時為亞太資本集團董事總經理,該公司為一間投資及企業融資顧問公司。 於二零零四年八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期間,喬博士曾被委任為明豐珠寶集團有限公司之企業融資董事,該公司為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公司。
喬博士已與本公司訂立有關委任彼?獨立非執行董事的委任聘書,?期一年,自二零一三年九月六日起生效,惟任何一方可於任期內發出不少於一個月的書面通知終止委任。除參照本集團於有關財政年度之業績及表現以及喬博士之表現而可能於每個財政年度授出之酌情花紅外,彼有權享有每月董事袍金港幣八千元整。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組織章程細則,彼之有關任期將直至本公司下屆股東周年大會為止,並將於該股東周年大會上告退,惟符合資格膺選連任。
於過去三年內,喬博士並無擔任其他上市公司的任何董事職務及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主要股東概無關連。喬博士並無於本公司任何股份或相關股份
中擁有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權益。
除上述所披露者外,董事會並不知悉任何其他有關委任喬博士?獨立非執行董事而須本公司證券持有人垂注的事宜,亦無任何本公司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13.51(2)(v)條的任何規定須予披露的資料。
委任喬博士後,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第3.10(1)、3.10(2)及3.21條的要求。
董事會謹籍此機會歡迎喬博士加入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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