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將對海外電子服務和移居海外者金融資征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1-02 10:43
鑒於日本自民和公明執政兩黨已確定2015年度稅制改革大綱,從10月起通過互聯網購自海外的電子書及音樂服務等將被徵收消費稅。美國亞馬遜公司等國外企業也將承擔納稅義務。一般的做法是消費稅將被加到商品價格中去,由消費者承擔。
企業所在地在國內或是國外的不同導致繳稅負擔存在差異,對此日本國內電商企業表示不滿。新制度下,企業所在地無論在哪兒,只要購買商品者身處國內,將一律征稅。
此外,日本政府將從7月起加強針對富裕階層移居海外以避稅的預防措施。擁有1億日元(約合人民幣522萬元)以上金融資的富裕階層移居海外時,將就股票等未實現收益徵收所得稅。此舉主要針對富裕階層向不對金融資收益征稅的新加坡、香港等地移居以避稅的行為,但因工作等關係暫居海外的情況將不會被征稅。(共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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