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洧:本公司名稱由「雷風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昶洧股份有限公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8-29 10:46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2/07/15
2.公司名稱:昶洧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雷風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2年6月2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更名,並經經濟部商業司於102年7
月11日經授商字第10201130410號函核准在案,本公司名稱正式由「雷風股份有限公司」
變更為「昶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上櫃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4529』。
6.因應措施: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
規則第9條之1規定,連續公告3個月。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02年7月15日接獲經濟部核准函。
(2)有關本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相關事宜,待日期確定後,另行公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