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可變現儲蓄到公共價值:如何有效利用社會效益債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14 08:21
關於社會效益債券(pfs或sib),有兩個問題最為重要:如何為成果確定合理的價格?政府應如何計算這一價格?起先,美國政府試圖通過計算所謂的可變現儲蓄來確定價格,即pfs取得成功后,政府能夠節約的資金。但政府發現,由於pfs仍處於新生期,合理定價是一項巨大的挑戰。而可變現儲蓄的概念也會限制成功運用pfs的能力。
多數時候,政府的融資決定不單是依據可變現儲蓄。在美國pfs安排的初期,政府都是根據這一方法來進行定價的,即關注政府節約了多少資金,以便用在其他領域。然而,有些方案節約的資金卻難以衡量。因為它們是以平均單位成本計算的,這其中還可能包括設備和集中成本,而不單單是邊際成本。
而且,對於非直接負責pfs的政府和機構而言,可變現儲蓄的計算方法也存在困難。此外,該方法可能令人憑直覺作出判斷。其無法確保政府對長期獲益進行必要投資,反而可能導致pfs安排的系統性投資不足。
結論
在決定為pfs方案提供多少資金時,政府應考慮以下三個因素:
1. 康樂效益:成果為個人和社區帶來的改善效果是否大於政府進行干預的成本?
2. 公共的支付意愿:成果對社區是否足夠重要,以致需要對其分配額外的公共資金來實現?
3. 可變現儲蓄:政府通過投資pfs方案,能否實現可變現儲蓄的目的?
綜合考慮三個因素尤為重要。若政府只偏重其中一個因素,則取得的成果可能就會過小。此外,這一方法還能夠幫助政府評估現有項目或pfs契約。
政府應在何時使用pfs而非傳統項目融資?
1. 建立問責制從而對成果進行提升。
2. 僅為成功的方案買單、共擔失敗的風險。
3. 將各路資金融匯起來以實現成果。
4. 鼓勵私營部門投資者幫助政府和服務供應商實現重要的社會成果。
5. 推遲對預防性計劃的支付。
pfs方案還必須滿足具體要求:政府須能夠確定不連續的成果、收集正確的數據;政府的干預必須有充分的證據支援,即能夠提升成果;干預必須能夠在一定規模的程度上有效地實施。如此一來,pfs才將成為政府和社區的有益工具。
原文鏈接:https://www.americanprogress.org/issues/economy/report/2015/09/01/120300/from-cashable-savings-to-public-value/
(本文摘編自美國進步研究中心網站報告“from cashable savings to public value: pricing program outcomes in pay for success”,作者:美國進步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jitinder koh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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