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盈控股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之投票表決結果、董事退任及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30 17:45
股東周年大會之投票表決結果
董事會欣然公布,於股東周年大會上提呈之所有決議案(第2(I)(c)項決議案除外),均已獲本公司股東於股東周年大會上以投票表決方式正式通過。
董事退任
林先生已退任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於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生效。林先生於退任後,亦不再出任本公司之薪酬委員會主席以及審核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生效。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黃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股東周年大會後)生效。彼亦獲委任為薪酬委員會主席以及審核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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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周年大會之投票表決結果
匯盈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之董事會(「董事會」) 欣然公布,本公司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舉行之股東周年大會(「股東周年大會」) 上,刊載於日期為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八日之股東周年大會通告上之所有決議案(第2(I)(c)項決議案除外),均已獲股東以投票表決方式正式通過。股東周年大會之監票由本公司之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雅柏勤有限公司負責。股東周年大會之投票表決結果如下:-
決議案 票數 (%)
贊成 反對
普通決議案
1.考慮及省覽截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財務報表及董事會報告與核數師報告。
103,736,565(100%) 0(0.00%)
此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一項普通決議案。
2(I)(a).重選周景輝先生為執行董事。
103,736,565(100%) 0(0.00%)
此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一項普通決議案。
2(I)(b).重選蘇慧兒女士為執行董事。
103,736,565(100%) 0(0.00%)
此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一項普通決議案。
2(I)(c).重選周文韜先生為執行董事。
不適用
2(II).授權董事會厘定董事酬金。
103,736,565(100%) 0(0.00%)
此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一項普通決議案。
3.續聘德勤?關黃陳方會計師事務所為核數師並授權董事會厘定其酬金。
103,736,565(100%) 0(0.00%)
此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一項普通決議案。
4.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購回本公司股份。
103,736,565(100%) 0(0.00%)
此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一項普通決議案。
5(I).授予董事一般授權以發行本公司新股份。
101,468,565(97.81%) 2,268,000(2.19%)
此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一項普通決議案。
5(II).擴大授予董事發行本公司新股份之一般授權。
101,468,565(97.81%) 2,268,000(2.19%)
此項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一項普通決議案。
基於健康理由,周文韜先生已辭任本公司執行董事一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生效。因此,第2(I)(c)項決議案
並無於股東周年大會提呈股東表決。
給予股份持有人權利出席股東周年大會並可於會上表決贊成或反對所有提呈決議案之股份總數為407,248,829股。股東於股東周年大會上就提呈決議案進行投票時並無受任何限制。
董事退任
由於需要更多時間處理其他業務,故林國興先生(「林先生」)並無於股東周年大會上膺選連任,因此,其已於股東周年大會結束時退任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林先生於退任後,亦不再出任本公司之薪酬委員會主席以及審核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生效。
林先生已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彼退任之事宜,須敦請本公司股東垂注。
董事會謹此對林先生在任期間對本公司作出之寶貴貢獻致以衷心謝意。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黃錦財先生(「黃先生」)已獲委任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股東周年大會後)生效。彼亦於同日獲委任為本公司之薪酬委員會主席以及審核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
有關黃先生之詳情如下:
黃錦財先生,46歲,為一家設計及印刷公司之主要股東兼董事。彼於設計及印刷業擁有超過10年經驗。於二零一零年四月十四日至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一日期間,彼為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創業板上市公司寰亞傳媒集團有限公司(股票代號:8075)之獨立非執行董事。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黃先生於過去三年並無擔任其他上市公司任何董事職務,亦無於本公司及本集團其他成員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位。
黃先生致力參與在香港及華南地區的多項公益服務。彼為嗇色園主席、廣州市荔灣區政協委員及多間非牟利組織及政府組織之主席╱副主席。
本公司與黃先生並無就委任其出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訂立任何服務合約。黃先生並無指定任期,惟須根據本公司之章程細則於股東周年大會上輪換、卸任及膺選連任。黃先生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薪酬委員會主席以及審核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成員之酬金為每年216,000港元,此乃參照其於本公司之職責及責任以及當前市況而厘定。
於本公布日期,黃先生並無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中擁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黃先生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並無任何關係,亦無任何其他事宜須根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第13.51(2)(w)條之規定而披露。
董事會謹此歡迎黃先生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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