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宇:更正資金貸與他人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9-09 16:06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9/09
2.公司名稱:中宇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申報104年8月資金貸放餘額未勾選無資金貸與他人之欄位,更正申報內容。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申報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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