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秦發根據上巿規則第13.09(1)條及內幕消息條文之公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22 17:45
本公布由中國秦發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的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09(1) 條款及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第十四A部內幕訊息條文(「內幕訊息條文」)作出。
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舉行的董事會會議上,執行董事向董事會報告,本集團正在與香港、台灣及中國內地多家金融機構進行初步討論,建議發行票據、公司債券或其他債務工具,以便利用固定利率的長期債務,對本集團現存短期高利率銀行貸款進行再融資。建議的安排旨在從當前的低利率環境及對長期固定利率債務融資整體有利的市場氣氛中獲益。董事無意為本集團提高大量額外債務,而是以長期債務對現有短期銀行貸款進行再融資,預計這樣能夠進一步改善本集團營運資金狀況及釋放賬上的抵押存款。董事會在董事會會議上經過充分討論及考慮後,批準執行董事與選定的香港、台灣及中國內地的金融機構就建議的票據、公司債券或其他債務工具的發行事宜進行進一步的細節討論。
董事尚未決定建議的票據、公司債券或其他債務工具發行的交易結構及時間表。債務工具的發行事宜無需本公司股東(「股東」)批準,若這些債務工具可轉換為本公司股份(「股份」),或會根據董事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日已獲授的一般性授權發行。在任何此等情況下,本公司都將遵循上市規則及內幕訊息條文作出進一步公布,以便為股東及股份的潛在投資者提供本集團最新的發展資訊。
建議的票據、公司債券或其他債務工具的發行事宜須待(其中包括)董事會的最終決定、一般利率動向、債務市場氣氛及更重要者,為本集團帶來整體得益而定。因此,股東及股份的潛在投資者應注意,建議的交易可能會也可能不會進行。
股東及股份的潛在投資者在買賣或投資本公司證券時應謹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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