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台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5-06 15:02


第二條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2/05/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副總經理許吉清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浮法玻璃製造加工及銷售

(2)、玻璃纖維布製造及銷售

(3)、壓花玻璃製造加工及銷售

(4)、光伏玻璃製造加工及銷售

(5)、超薄玻璃製造加工及銷售

(6)、矽砂開採及銷售

(7)、LOW-E玻璃製造及銷售

(8)、汽車玻璃製造及銷售

(9)、太陽能鏡板製造及銷售

(10)、玻璃纖維束製造及銷售

(11)、鹵水開採及銷售

(12)、純鹼生產及銷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自即日起至卸任為止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副總經理許吉清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台玻悅達汽車玻璃有限公司:監事許吉清。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台玻悅達汽車玻璃有限公司:江蘇省鹽城市鹽城經濟開發區南環東路7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台玻悅達汽車玻璃有限公司:汽車玻璃製造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為本公司54.2%轉投資公司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持股比例為2013-03-31之持股

比例)。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