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PK:子公司瑞士達科技(廈門)有限公司對祥達光學(廈門)有限公司美元 8,000萬元之資金貸與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23 17:10
第二條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2/01/2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祥達光學(廈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關係企業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3171516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3232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232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資本支出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4848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74965
5.計息方式:
美元借款: 2.50%
人民幣借款: 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之基准利率為準
6.還款之:
(1)條件:
本金到期清償。同意到期日前提前還款及分期清償借款
(2)日期:
預計2016/2/28前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844620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9.80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 2012年12月28日底 匯率 (美元對台幣) : 29.040
2. 2012年12月31日 TPKH 淨值(自結數) 新台幣46,343,031 (仟元)
3.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一項第二、三款之規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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